“该不该死刑立即执行?”山东无棣,22 岁小伙和大 12 岁女友相恋一年多,本以为能修成正果,谁知一场结婚风波,竟让昔日爱人反目成仇。女子上门索要打胎费,还发视频骂他是 “诈骗犯”“抛妻弃子找小三”,小伙一怒之下约她见面,结果在车里连捅女友数刀,下车后又补刀致其当场死亡。可一审法院的判决,却让所有人都炸了锅。
先给大家捋捋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
22岁的小伙子张某哲,和比他大12岁的于某谈了一年多恋爱。本来感情还不错,结果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俩人彻底闹掰了。
至于为什么闹掰,目前公开的信息里没说太细,但大概率就是那些现实问题,彩礼、房子、年龄差距什么的,反正最后是谈不拢了。
2025年7月5号那天,于某带着朋友从河北赶到山东无棣,直接找到了张某哲家里。她要两样东西:一个是打胎费,另一个是之前放在男方家的个人物品。
双方吵得特别凶,最后于某报了警。民警过来调解了半天,张某哲的父亲掏了3000块钱给于某,作为打胎费。
事情到这儿,本来应该告一段落了,谁也没想到,真正的悲剧才刚刚开始。 当天晚上,于某越想越气,就在社交平台发了一条视频,直接把张某哲骂成了"诈骗犯",还说他"抛妻弃子找小三"。
这一下可把张某哲惹毛了,他觉得自己被当众羞辱了,也报了警,说于某诽谤他。然后他又给于某打电话,说你出来咱们当面说清楚,把视频删了。于某也答应了。
第二天凌晨3点多,天还没亮,张某哲开车到了于某住的酒店。于某上了他的车,坐在副驾驶。车子刚开出去没多远,俩人就在车里吵了起来,越吵越凶,最后直接动手撕扯起来。
就在这个时候,张某哲从车里摸出了一把折叠刀,朝着于某身上连捅了好几刀。 于某被捅后拼命挣扎着打开车门跑了下去,结果刚跑几步就倒在了地上。
更让人毛骨悚然的是,张某哲居然也跟着下了车,又朝着倒在地上的于某补了好几刀。就这么着,34岁的于某当场死亡,法医鉴定的结果是心脏被刺穿,心包积血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
杀了人之后,张某哲没有跑,他主动拨打了报警电话,就在现场等着警察过来抓他。到案之后,他也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今年5月18号,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张某哲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限制减刑。
这个判决一出来,于某的家属当场就炸了,他们完全不能接受这个结果。5月20号,于某的家属正式向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提交了抗诉申请,要求改判张某哲死刑立即执行。
现在网上的争议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个就是,张某哲的行为到底算不算"手段特别残忍"?
很多人觉得,他不仅在车里捅了好几刀,在被害人已经失去反抗能力倒在地上之后,还追上去补刀,这绝对是手段极其残忍,主观恶性极大,应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第二个争议点就是,自首和感情纠纷这两个从轻情节,到底能不能抵消他的罪行?
法院认为,本案是感情纠纷引发的,而且张某哲有自首情节,所以可以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很多网友不买账,他们说,感情纠纷不是杀人的理由,更何况是这么残忍的杀人方式。
如果只要是感情纠纷杀了人,再自首一下就能免死,那以后谁还敢谈恋爱?
其实我觉得,这个案子之所以能引起这么大的争议,本质上是法律的理性和公众的朴素情感之间的冲突。
从法律角度来说,法院的判决是有依据的,自首确实是法定的从轻处罚情节,感情纠纷引发的案件,在量刑上也确实会有所考虑。
但从公众的情感角度来说,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么没了,而且死得这么惨,凶手却不用偿命,确实很难让人接受。
还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法院在判决里明确说了,于某发布视频的行为虽然是案件的起因之一,但"尚达不到认定被害人对案件发生存在刑法意义上的过错"。
也就是说,法院认为,于某发视频骂人的行为,不能成为张某哲杀人的借口。
现在于某的家属已经申请了抗诉,接下来就看检察院会不会支持抗诉,以及二审法院会怎么判了。
不管最终结果如何,这起悲剧都给所有人提了个醒:谈恋爱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遇到矛盾要冷静处理,千万不要一时冲动,做出让自己后悔一辈子的事情。
毕竟,生命只有一次,谁也没有权利剥夺别人的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