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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汝州,40来岁已婚男子经不住诱惑,和离异女子搞得不清不楚,相处中,二人矛盾不

河南汝州,40来岁已婚男子经不住诱惑,和离异女子搞得不清不楚,相处中,二人矛盾不断,男子想一刀两断,不接电话,还躲着不见她。女子惨遭拉黑后,心有不甘,开车到男子工作的煤矿找人,男子一看见她就像见了鬼,只想赶紧溜,心里一慌,竟开车将女子撞倒,女子不幸当场身亡。这下他慌了,赶紧报警自首。案件审理期间,男子家属主动赔偿女子家属36.5万,最终,法院这样判。

40多岁的霍某早已成家,却经不住诱惑,和离异的女子马某发展成了男女朋友关系。

刚开始一切都好,谁知没过多久,两人频繁发生矛盾,隔阂越来越深。

久而久之,霍某对这段感情满心厌烦,不想再和马某有任何牵扯,干脆躲起来不露脸,想断的干干净净。

但马某却陷得太深,她死活不愿意,多次联系霍某,想要和他见面沟通,可霍某十分决绝,次次都狠心拒绝。

2024年10月26日晚上,马某依旧不死心,再次拨打霍某的电话,被反复纠缠的霍某彻底失去耐心,直接拉黑了马某的所有联系方式。

联系不上人的马某心里又急又气,她不甘心,当即就开车,赶往霍某拉煤渣的那家煤矿,打算当面找他说清楚。

当晚9点左右,两人的车在煤矿里遇了个正着,当时道路狭窄,两车无法错开通行,霍某见状便选择倒车避让。

马某随即停车,直接从车上走下来,准备拦住霍某。

此刻的霍某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赶紧走,躲开马某,不想和她碰面争执。

慌乱之下,他没有自己观察周边情况,也没有确认马某的位置,就急急忙忙启动车辆准备驶离。

万万没想到,马某此时正追着他的车往前走,仓促起步的车辆直接撞上了马某,导致马某当场身亡。

一场情感纠葛,瞬间变成了致命悲剧。

惨剧发生后,霍某又慌又怕,立刻主动拨打报警电话,并且如实交代了自己的全部所作所为。

《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院审理认为,霍某为躲避纠缠,在狭窄道路驾车时疏于观察,未确认周边安全就贸然起步,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主观上无杀人故意。

所以,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霍某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同时赔偿马某家属4万余元丧葬费。

对此判决,霍某觉得量刑过重,而马某家属也对此表示不服,双方全都提起了上诉。

2026年2月,二审法院经过调查审理,裁定撤销原一审判决,将整起案件发回重审。

案件重审期间,为了弥补过错、争取宽大处理,霍某的母亲主动出面,代替儿子向马某家属赔付了36.5万元赔偿金,马某家属出具了谅解书。

法院重审审理认为,霍某违规驾驶致人死亡,行为已经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但考虑到霍某案发后主动报警自首、全程认罪认罚,且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又是初次犯罪,符合“情节较轻”。

综合各项从轻情节,结合公诉机关的缓刑建议,最终改判霍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