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是被做局了把?据媒体5月21日报道,四川成都,一家甜品店的老板杨女士去年花2000块钱从网上买来一个熊猫雕塑,本想装点门面、招揽顾客,结果一年后,一纸法院传票从天而降,远在北京的一家公司以侵犯其作品“展览权”为由,将她告上法庭,张口索赔10万元!
当时,杨女士为了让自己的甜品店看起来更可爱、更有成都特色,就在网购平台上看中了一款卡通熊猫雕塑。
跟卖家确认好尺寸后,她支付了2000元,几天后,一个1.2米高的熊猫摆件就送到了店里。
因为店里空间有限,这个大家伙就被顺理成章地安放在了店门口,憨态可掬的模样确实吸引了不少路人的目光。
杨女士当时觉得这钱花得挺值,却万万没想到,这个为她招揽生意的“吉祥物”,竟成了一颗“定时炸弹”。
律师指出,将享有著作权的雕塑作品用于店铺门口招揽顾客,属于商业性使用,客观上确实构成了对原告“展览权”的侵犯。
很多人以为“我花钱买了东西,就拥有了它的全部权利”,这是一个普遍的误区。
实际上,购买商品获得的是物品的“所有权”,但作品的复制、展览等“著作权”仍归属于创作者或权利方。
有律师分析,虽然杨女士可以从“合法来源、主观无恶意”等方面进行抗辩,这或许能让她免除或减轻赔偿责任,但停止侵权行为是免不了的。
保护知识产权的最终目的,是鼓励创造和促进文化的繁荣,而不是让守法经营的小商户动辄得咎、人人自危。
杨女士的案件目前还在等待判决结果,但她的经历无疑给所有实体店主敲响了警钟:
在为店铺添置装饰品时,尤其是那些具有独创性设计的卡通形象、艺术摆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尽可能要求卖家提供授权证明,并妥善保管好进货凭证。
这样,即使将来不幸卷入纠纷,也能为自己提供有力的证据,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官方信源参考:河南都市频道2026-05-21 12:45:59店主花2000元网购熊猫摆件放店门口,竟被版权方起诉侵权索赔10万元律师可追加生产,销售方为共同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