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大谱了!浙江一名50岁女性确诊子宫癌后接受手术治疗,术后医生告知病情仅为Ⅰ期,无需进行放化疗。可她后续查阅病理报告时,才惊觉实际已是Ⅲ期。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医生向她推荐的一款价值15万元的进口抗癌药,竟是通过伪造肺癌诊断报告违规申请使用,致使她用药后副作用强烈,即便时值六月酷暑,依旧冷得裹着棉被,而接诊医生却迟迟未叫停用药。这场错综复杂的医疗纠纷,至今已历经三年,诸多关键疑点依旧悬而未决。
这件事发生在2023年年初,金女士查出患上子宫内膜癌,为了得到最好的治疗,她选择前往杭州的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手术,满心希望做完手术就能平安度过难关。
2023年3月8日,金女士顺利完成了子宫癌手术,手术结束后,主治医生直接告诉她,病情只是Ⅰ期,癌细胞只局限在子宫内部,切除干净后,后续不用放化疗,回家休养即可。
听到这个结果,金女士和家人都松了一大口气,在所有人的认知里,Ⅰ期癌症是早期,治愈率很高,只要好好调理,基本不会有大问题。
可接下来的事,却一步步打破了这份侥幸。
按照正规的医疗流程,癌症手术后的病理报告,是判定癌症真实分期的唯一标准,一般术后1到2周就会出具。但金女士等了一个多月,始终没有拿到这份关键报告。
她多次专程从湖州赶到杭州的医院询问,医生每次都笃定告诉她,就是Ⅰ期,不用焦虑,也不用频繁跑医院。
一直到2023年4月底,金女士去杭州看望待产的女儿,顺路再次查询报告,这才震惊地得知,病理报告早就已经出具。而报告上白纸黑字写着,她的真实病情,是Ⅲ期子宫内膜癌。
得知真相后,金女士立刻开始接受化疗。就在常规化疗期间,主治医生向她推荐了一款进口免疫抗癌药帕博利珠单抗,医生告诉她这款药效果好,能有效抑制癌细胞,只是需要自费,整体费用大概15万元。这笔钱对普通家庭来说不是小数目,金女士一开始并不愿意,但架不住医生反复劝说,加上家人希望她能用好药保命,最终咬牙同意用药。
谁也没想到,这款被寄予厚望的天价抗癌药,成了金女士三年来最痛苦的噩梦。
开始注射这款进口药后,金女士的身体立刻出现剧烈的不良反应。全身发冷、不停干咳、浑身乏力,后续更是查出肺炎、贫血、低钾血症等严重并发症。
最让人揪心的是,时值6月,江南天气闷热潮湿,金女士却冷得浑身发抖,必须裹着厚棉被才能勉强撑住,稍微一动就剧烈咳嗽,连下床都做不到。
每次用药后,这样的痛苦都会循环往复。家人看着她受尽折磨,心疼不已,多次提醒主治医生停药或者换药,可医生始终没有叫停,只是说这是正常的化疗反应,让她坚持治疗。
走投无路之下,家人带着金女士前往上海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找到专业的妇科肿瘤专家问诊。
两位专家看完她的病历和用药记录后,明确表示,这款帕博利珠单抗根本不适合她的病情,必须立刻停用。
果然,停药之后,金女士身上所有剧烈的不良反应全部消失,身体也慢慢好转。
为了搞清楚真相,金女士特意联系了这款抗癌药的医药公司,得到的答复让她浑身发凉:当时这款进口药,在国内根本没有获批用于治疗子宫内膜癌,也就是说,医生推荐的药,本身就不在她的适用范围内。
更荒诞的事情,还在后面。在后续向卫健部门投诉、调取用药申请资料时,金女士意外发现,为了申请这款药的赠药政策,有人偷偷篡改了她的病历,把她的子宫癌,改成了肺癌,还伪造了病理报告、专用处方,上面甚至有主治医生的签名和医院的公章。
一番追查后,当初推销这款药的医药代表主动找到金女士,承认是自己伪造了肺癌的病历资料,还提出给她几万元私了。
可金女士心里满是疑问:一个普通医药代表,怎么能拿到盖着医院公章的处方?医生的签名又是怎么来的?主治医生真的对此毫不知情吗?
从2023年遭遇误诊、违规用药,到2025年金女士正式向杭州市上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涉事医院医疗损害,这场维权已经走过了整整3年。
法院委托温州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做的专业鉴定,直接坐实了医院的多项过错:仅凭医生主观印象判定为Ⅰ期,没有任何依据,术中情况已经符合Ⅲ期标准;病理报告严重延迟,化疗治疗也被延误。
可直到现在,这件事依旧疑点重重。卫健部门调查后表示,医院的电子病历没有被篡改,无法认定医生参与造假;医院方面也称,主治医生没有见过伪造的肺癌病历。医药代表一人揽下所有责任,可关键的公章、医生签名,至今没有合理解释。
金女士只是一个普通的癌症病人,只想好好治病、好好活下去,却在求医路上,遭遇了一连串匪夷所思的伤害。3年时间里,她因为误诊延误治疗,因为不对症的天价药落下后遗症,如今夏天不敢吹空调,常年咳嗽。本该是对抗癌症的艰难之路,却还要和医疗纠纷、多方推诿不断拉扯。
时至今日,这场医疗纠纷依旧没有完整落幕,而金女士,只能在病痛和维权的煎熬里,继续等待一个公平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