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消防救援局执法人员在5月14日对机场路一小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居民张某某违规使用电梯轿厢运载电动自行车电池入户充电。执法人员当场依据《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1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双消当罚决字〔2026〕第0002号)。来源:@四川消防

成都市双流区消防救援局执法人员在5月14日对机场路一小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居民张某某违规使用电梯轿厢运载电动自行车电池入户充电。执法人员当场依据《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1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双消当罚决字〔2026〕第0002号)。来源:@四川消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