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西夏区九个孩子打人拍视频,十五岁只被训诫,十三岁全免罚,法律卡在年龄线上。在上个月一起校园暴力再次引起人们的思考,事发宁夏银川西夏区一校园暴力事件,九个学生中有六个动手打人,两个用手机拍视频,被打的孩子身上带着伤,警方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了这些人,其中唯一满15岁的那个学生,本来要拘留12天,但因为没到16岁,实际上没有执行,只是做了训诫,其余八个学生都不到14岁,连拘留都没有给,只让家长签了《责令严加管教决定书》,再对他们说了几句训诫的话。教育
学校这边,给那些涉事学生都记了过、发了严重警告,还开了法治教育课,对受害学生那边,官方说已经安排了心理疏导和补课帮助,施暴学生的家长也被要求公开道歉,但具体是怎么被强制做到的,没有详细说明。这事让人想到法律上写的是未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但治安处罚里有训诫、送教这些手段,关键在于落实,现实中有家长一听说未成年保护,就把它当作挡箭牌,训诫完回家还是老样子,浙江和江苏搞过观护基地,专门帮助问题少年过渡,宁夏还没有这种东西,只靠家里管教,效果很难保证。
那两个拍视频的学生更让人头疼,他们虽然没动手打人,可一旦打开镜头传播出去,暴力画面就会被放大扩散,这种二次伤害对受害者来说,可能比挨打本身还严重,现在《未成年人保护法》里没有明确规定禁止拍摄暴力视频,教育部去年发的文件倒是提到了严禁传播,但那只是建议性内容,没有具体的处罚措施,相当于喊了话却没人理会。针对于类似事件人们开始反思法律本来是想保护孩子,可要是一旦保护变成了纵容犯罪,那这样受欺负的人反而没地方说理去,很多人觉得不是孩子太坏,是规则定得太软了,就差那么一岁,结果就完全不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