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涵这事儿一出,他想彻底撇清责任,根本不可能翻的身,他本人比谁都清楚这事的轻重,出品人本就是项目的掌舵人,怎么可能对项目进展一无所知,这能撇得干净吗?
这事要从行业里得普遍玩法说起,这些年,明星当出品人早就不是新鲜事,很多人不靠片酬,靠持股入股绑定项目,妥妥的是既赚名气又分收益。
出事之后,汪涵想以自己只是挂名,对项目不知情来撇清,这放在任何行业都说不通,就好比公司出大事,董事长说自己啥都不懂,你觉得,外界会买这个账吗?
很多人不知道,圈内有个不成文的规矩,能挂出品人名头的明星,多少都占项目的股份,要么是片酬折抵入股,要么是直接投真金白银,可不是白给名字用的。
不少明星扎堆当出品人,还有另外一层小心思,就是借着工作室持股,规避限薪政策,还能省不少税务成本,这里头,本来就藏着不少灰色空间,属实看不懂这种操作。
不止影视圈,很多明星跨界搞投资,都容易翻船,之前胡海泉的私募基金违规被证监会警示,就暴露明星普遍缺乏商业管理能力的短板。
之前姚晨遇上影视投资纠纷,工作室亦是第一时间站出来撇清,否认自己的投资关系,这种操作,在国内娱乐圈太常见。
汪涵这事,象征着很多老牌公众人物,在资本跨界浪潮里地尴尬处境,他出来撇清责任,动机也很简单,无非是不想连累自己积累几十年的口碑,不想商业代言跟着受影响。
这事之后,不光汪涵自己的商业信誉会受影响,品牌方以后找公众人物合作,也会更谨慎核查对方的其他投资项目,代言人出问题,品牌方也能直接解约索赔,没人愿意冒这个险。
这也不是汪涵一个人的问题,是整个行业这么多年权责模糊留下的病根,大家都习惯出事就切割,没人愿意站出来担责任,久而久之,就攒出这么个大雷。
汪涵这事,本质就是名气和责任不匹配的老问题,拿着项目的好处,却不想担项目的风险,放到任何圈子,都是站不住脚的。
有意思的是,现在很多人反过来想,这事反而给普通打工人提醒,不管在哪干活,签字挂名之前,一定要搞清楚自己要担什么责任,别光看着好处就往上冲。
有高赞网友评论说,这瓜够大,坐等后续反转,他肯定懂出品人责任,轻描淡写解释,信任也回不来,这话确实说到点子上。
公众人物本来就靠着大众的信任吃饭,你拿着项目给的好处,享受名气带来的收益,出事就往别人身上推,这不地道,大可不必玩这种两面派的套路。
普通人过日子亦一样,拿多少好处,就得担多少责任,别总想的好事全占,责任全推出去,这种操作,早晚把自己攒多年的好人缘嚯嚯干净,说到底,谁都不傻,走得正行得端,才能走得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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