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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元一锅?半斤收168,游客结账傻了眼。 “锅”和“半斤”差的不是钱,是明白。

78元一锅?半斤收168,游客结账傻了眼。
“锅”和“半斤”差的不是钱,是明白。

这账到底该怎么算?

5月16号,一个游客在丽江古城一餐厅点了个腊排骨火锅,招牌清清楚楚写着“78元/锅”。她以为就是一锅端上来,价格就这么多。结果吃完结账,小票上赫然印着168元。老板说:“78块是半斤,一锅得按一斤算。”服务员全程没提过这事。

广告牌没写“半斤”,菜单没标克重,连口头提醒都没有。游客当时懵了一下,还是付了钱,转头就拨了12315。古城区市监局5月19号确认已接到投诉,说正在查。律师直接说了,这叫误导性标价,违反《消法》第8条和第20条。
“锅”不是计量单位,不能当重量使。

250克标成“一锅”,消费者怎么知道里面有多少肉?这不是抠字眼,是基本尊重。
事情还没查完,但道理很直白:写在店外的字,得和端上桌的量对得上。

查清楚了,该退的退,该罚的罚。腊排骨自助火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