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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涵这次因电影《监狱来的妈妈》翻车,看似突发,实际上是多年来他责任意识松懈,风险

汪涵这次因电影《监狱来的妈妈》翻车,看似突发,实际上是多年来他责任意识松懈,风险把控形同虚设的必然结果。
 
《监狱来的妈妈》打着“真实经历改编、原型本人出演”的旗号大肆宣传,结果网友一扒判决书,全露馅了。
 
因为陕西高院的终审裁定很清楚:赵箫泓(原名赵晓红)与丈夫因支床琐事争吵厮打,她退到客厅主动拿起水果刀,丈夫追过来时被她一刀刺中要害,当场死亡。法院认定的是故意伤害罪,判了15年有期徒刑。
 
结果电影是怎么拍的?女主长期遭到家暴,在绝境中被迫反抗,最终正当防卫失手致亡。这就相当于,这起案件的动机和性质全改了,甚至还把一个持刀杀夫的凶手包装成了“反抗家暴的悲情母亲”。
 
更离谱的是,编剧接受采访时透露,赵箫泓在服刑期间就已经违规参与拍摄了。一部电影,篡改司法事实加服刑人员违规拍戏,两条红线全踩了。
 
可能有人还没意识到,服刑人员参演自身犯罪题材影视作品的危害。这么说吧,大部分恶性案件,犯罪根源和动因都很复杂,套用影视的术语来说,就是极具“戏剧冲突”。所以,这类题材天然适合拍成影视剧。
 
我不是说这类题材不能改编,犯罪电影本身就具有教育意义。但改编不是篡改司法事实,把法律当儿戏。更不能请服刑人员拍,一旦开了这个口子,犯罪是不是等同于获取进入演艺圈的门票?再通过拍所谓改编电影名利双收,那就真的乱了套。
 
这也是为何,这部电影会引起这么多人反对的原因。而汪涵作为这部电影的出品人,自然脱不了干系。
 
然而,他的道歉声明,给人感觉太过避重就轻。5月20日凌晨,他的工作室发声明道歉,称初衷是扶持文艺创作,没对内容进行充分尽职调查,疏忽之下同意挂名,没投资,已经解约了。说白了就八个字:我不知道,不关我事。
 
有媒体发布文章直接驳斥:署名就是署名,美其名曰“挂名”,也无法回避对项目内容应尽的审核把关义务,“疏忽”不是失职免责的“挡箭牌”。可谓一针见血!
 
其实,这已经不是汪涵第一次翻车。2020年,汪涵代言的P2P平台“爱钱进”爆雷,37万投资人约230亿资金血本无归,一时间舆论哗然。
 
直到投资者跑到湖南台楼下举着“汪涵还我血汗钱”的牌子,事情越闹越大、汪涵才发声明说自己2018年就结束合作了,也是受害者,之后便没了下文。
 
从P2P到电影,汪涵的翻车模式几乎一模一样:事前挂名拿钱,事后甩锅撇清。这难免给人感觉,他仅凭名气站台,坐享其成,一旦出事,就地切割。但说实话,作为公众人物,这种处理方式,很难让大众满意。
 
回看汪涵的职业轨迹,从幕后走到主持,再从主持成为电视台管理层,不可谓不顺。但谁敢说,没有观众的追捧,没有网友的支持,他能走得这么顺,走得这么远吗?
 
所以真心奉劝所有公众人物,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任何一个公众人物,越是站得高,就越要珍惜羽毛,因为信任一旦被消耗完,真的很难再挽回。

评论列表

雨天的太阳
雨天的太阳 2
2026-05-22 16:18
一群下九流还指望他们干出什么好事,不祸祸社会就得烧高香,凡是明星说的干的普通人反着来都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