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四名业主拒交物业费被起诉,法院的判决大快人心,为业主撑腰暖民心,强势霸道的物业被打脸,根据南海网报道,四名业主拒交物业费,法院判决支付合理的费用,驳回了物业要求支付滞纳金、违约金的请求。业主与物业风波始于业主和物业权力不对等之下的矛盾。物业大多是与开发商一体的,没买房的时候绑定,业主没得选择。即便物业不履行法定的义务,业主也得被逼着交物业费。对于业主来说,本应该有法定的权利,但是却因为物业财大气粗,难以与物业抗衡,只能够忍气吞声。
久而久之,管理服务上不去与收费的标准不相匹配,所以就引发了业主拒交物业费。业主想用这样的方式倒逼物业改变,物业不但不改变,而且还要起诉业主,还要主张违约金、滞纳金等。海口法院的判决给一些有理的业主指点了迷津,让那些被物业薅了羊毛的业主心里边有了底气。
物业管理条例以及民法典都有相关的法规对业主的权益都有保障,业主权益受到损害,不应该只是被动交物业费,对物业法定义务范围之内以及应该做到没有做到的,业主有权行使自己的权益。如果物业做不到,还要强行的起诉,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法院不会支持物业要求滞纳金和违约金的请求,毕竟业主不交物业费是由于物业违约在先,物业不改正过错,只是一味的要起诉,明显违反了公平正义。面对拒交物业费,不能够单凭起诉了之,应该耐心地双方沟通,加强互信互惠,化解物业和业主的矛盾,才是明智之举。
时政观察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