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可怕了!”浙江一对六年级男女同学课间起了争执,42岁女教师上前劝阻,轻声告诫女生“打架解决不了问题”,不料女生瞬间情绪失控,起身动手殴打老师。女教师又惊又气,质问道“你还敢打老师啊”?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女生竟直言“就打”,随后拿起金属镊子狠狠戳向女教师右眼,造成其眼球破裂、玻璃体积血、继发性青光眼。老师历经两次手术,确诊患上创伤后应激障碍,还需接受第三次手术!可后续的处理结果,更是让人愤慨不已!
那天,一名六年级女生,和同班男同学在课间发生争执打闹,双方多次产生肢体冲突,42岁的宋老师全程都在耐心劝解,没有严厉批评任何一名学生,只是希望两个孩子能够冷静下来,不要继续激化矛盾。
面对情绪激动的女生,宋老师只是轻声说出一句劝诫的话语,告诉她打架解决不了问题,这本是老师最正常不过的善意引导,谁也没想到,这句温和的劝解,会彻底激怒这名女生,直接引发了后续极端伤人的行为。
女生当场就对宋老师动手,在老师表达震惊之后,依旧态度强硬,甚至趁老师毫无防备之时,拿出随身携带的金属镊子,狠狠戳向老师的右眼。
尖锐的工具直接造成宋老师眼球破裂,伴随玻璃体积血、眼睑损伤等多种严重伤情,紧急手术之后,依旧没能阻止伤害持续加重。
前后两次手术,只能暂时稳住伤情,后续还需要进行第三次手术,最终能否保住原有视力,至今都是未知数。
身体上的伤痛已经足够折磨人,心理层面的创伤更是难以愈合。
经历这场恶性伤害后,宋老师患上了创伤后应激障碍与焦虑问题,日常里看到尖锐物品就会心生恐惧,夜晚频繁做噩梦,阴雨天眼部的后遗症会持续发作,剧烈的疼痛感让她无法正常生活工作,从教十几年的老教师,因为一次善意的付出,彻底失去了安稳的工作和正常的生活状态,这样的遭遇,实在让人唏嘘。
可这件事最让人难以接受的,并不是伤人行为本身,而是后续的处理结果,处处透着无奈与不合理。
伤人的学生只是一名六年级未成年人,按照现行相关法律规定,未满十四周岁不予行政处罚,只能进行简单训诫和思想教育,这样轻微的处理方式,对于造成他人重伤的行为来说,惩戒力度明显不足。
涉事学生事后办理休学,看似是接受处理,实则变相避开了校园内的规范约束,没有受到实质性的教育惩戒,很难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
学生犯错,家长本应承担主要的监管和赔偿责任,涉事学生家长虽然前期支付了少量医疗费用,也表达了口头歉意,却没有后续足额的赔偿与弥补措施,对于老师后续的治疗、康复、误工等损失,始终没有给出完善的解决方案。
漫长的维权过程,只能依靠宋老师个人提起民事诉讼,对于身心受创、无法正常行动的她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除此之外,学校的处理方式同样饱受争议。
事发之后长达四个多月的时间里,涉事学校始终没有对外公开详细情况,也没有及时开展内部整改,一直到舆论发酵之后,才发布简单的情况说明。
内容只是笼统提及送医、认定工伤、组织调解等内容,没有明确说明对涉事学生的具体处置方案,没有对受害老师做出实质性的关怀补偿,也没有提出完善校园安全管理、预防学生极端行为的具体举措,整体回应显得十分敷衍。
不少人都会疑惑,我们一直在强调保护未成年人,可保护的初衷,是引导未成年人向善成长,并不是纵容未成年人肆意犯错,更不是让未成年人的恶意伤害,由无辜的成年人买单。
宋老师本是尽职尽责的教育者,她没有打骂学生,没有激化矛盾,只是尽到了自己分内的责任,最后却要独自承受身体伤残、心理崩溃、维权艰难的全部后果,这样的结果,会让无数一线教育工作者寒心。
现在很多老师在日常教学中,不敢严格管教学生,不敢主动介入学生矛盾,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类似的极端事件时有发生,犯错的未成年人受法律保护,而尽责的老师却要承担所有风险,久而久之,大家只能选择明哲保身。
长此以往,不仅会影响正常的校园教学秩序,也会让部分未成年人失去敬畏之心,不懂得约束自身行为,最终酿成更大的祸患。
未成年人的成长,离不开家庭、学校、社会三方的共同约束,家长要做好家庭教育,教会孩子敬畏规则、尊重他人,学校要完善管理,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行为引导,相关部门也要在法律框架内,完善对未成年人恶性伤人事件的处置办法,加大监护人的追责力度,不能让未成年人身份,成为肆意伤害他人的挡箭牌。
只有让犯错者承担相应责任,让受害者得到合理补偿与公正对待,才能让坚守岗位的老师拥有安全感,让善意不会被肆意践踏,让校园真正回归安全温暖的模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