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可怕了!”浙江瑞安,一对六年级男女同学课间发生冲突,42岁女教师劝架时,对女生说了句“打架解决不了问题”,女生却怒了,站起来殴打老师,女教师怒问“你还敢打老师啊”?万万没想到,女生不仅回应“就打”,还用金属镊子戳进女教师右眼球!致其眼球破裂、玻璃体积血、继发性青光眼,两次手术后确诊PTSD,还需做第三次手术!然而后续的发展更令人愤怒!
1月7日,被伤害的宋老师已经在这所学校教了17年英语。那天上午课间,她在讲台上批改作业,就看到班里一男一女两个六年级学生吵了起来,先后在教室、走廊、再返回教室连续三次爆发冲突。
宋老师第一时间就上去拉架,第一次把两人拉开后,没想到两个孩子又跑到走廊继续吵。宋老师又跟出去,先安慰了被欺负的男生,全程没批评那个女生一句。
可谁知道,两个孩子再次大打出手还摔门泄愤,女生气冲冲地回到座位上。
宋老师还是不放心,走过去温和地跟她说了一句“打架解决不了问题”。就这么一句再普通不过的劝说,直接点燃了女生的怒火。
她猛地站起来就打了宋老师的手,宋老师当时都懵了,脱口而出“你还敢打老师啊”?结果女生直接回了一句“就打”,还要扑上来继续打。宋老师没办法,只能把她按在桌子上,确认她不再反抗才松手。
这时候另一个男老师过来把女生拉开,等她情绪看起来平静了才离开。宋老师也转身回到讲台,准备继续批改作业。
她怎么也想不到,这个看起来已经消气的女生,正双手背在身后,手里攥着一把金属镊子,站在她右手边死死地盯着她。就在宋老师毫无防备的时候,女生突然扬起手,把镊子狠狠戳进了宋老师的右眼。
宋老师,只觉得右眼一阵剧痛,温热的液体顺着脸颊流下来,用手一擦全是血。她当时还以为是被拳头打的,直到去了医院检查才知道,是被异物直接刺穿了眼球。
当天下午,宋老师就做了第一次眼球破裂修补术,半个月后又做了第二次玻璃体切除和视网膜光凝手术。
现在四个多月过去了,宋老师的右眼还是模糊不清,连教案上的字都看不清楚。阴雨天眼睛会疼,坐车颠簸也会疼,稍微不注意就会发炎红肿。
可怕的是,她患上了重度创伤后应激障碍,,看到尖锐的东西就会浑身发抖。医生说,她后续还需要做第三次手术,而且就算手术成功,右眼的视力也很难恢复,外伤性白内障和青光眼这些并发症可能会伴随她一辈子。
法医鉴定结果出来了,宋老师的伤情是轻伤二级。按理说,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二级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就算不判刑,也应该有相应的行政处罚。
可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公安局出具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写着,因为涉事女生未满14周岁,所以决定不予行政处罚,只对她进行了训诫,责令她具结悔过。
这个结果让宋老师彻底崩溃了。她只是尽了一个老师的本分,劝架保护学生,结果差点失去一只眼睛,还落下了终身的心理创伤,而伤害她的人,却因为年龄小,不用承担任何实质性的责任。
更让她寒心的是,前两次手术费加起来不到两万块,还是家长勉强付的,第一次调解失败后,对方家长就再也不理她了。
直到5月19日这件事在网上发酵后,学校才发布了一份情况说明,说已经给宋老师认定了工伤,会委托机构做伤残鉴定,也对涉事学生进行了处理。可至于具体怎么处理的,学校没说。
有记者了解到,涉事女生只是休学在家,既没有被送到专门的矫治学校,也没有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现在宋老师已经申请了行政复议,警方也同意重新给她做伤情鉴定。她的要求很简单,就是希望涉事女生能得到应有的处分,能被送到矫治学校接受教育,而不是就这样不了了之。
这件事之所以让全网愤怒,是因为法律保护的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是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个12岁的孩子,能冷静地把镊子藏在身后,趁老师不备用尽全力戳向老师的眼睛,这已经不是小孩子不懂事的打闹了,这是故意伤害,是带着明确恶意的报复。
保护未成年人没有错,但不能以牺牲受害者的权益为代价。我们不能让“未满14周岁”成为违法犯罪的挡箭牌,更不能让那些尽职尽责的老师,寒了心又伤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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