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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男子把理想车开到路口掉头处后,打开双闪灯,果断下车走人,直接将车子扔在路上

西安,男子把理想车开到路口掉头处后,打开双闪灯,果断下车走人,直接将车子扔在路上不管不顾超过10分钟。另一名车主等了又等,直到他上前查看才发现,车内空无一人,因为男子长时间停车,造成后方严重拥堵。最终另一名车主报警,男子很快被交警传唤。网友:开双闪灯不是免死金牌。

5月17号下午1点多,马先生开车路过某个丁字路口时,就看到一辆理想汽车停在掉头车道上,双闪灯一直闪个不停。

一开始,马先生以为车主是在礼让行人或者临时有急事,就跟着排队等了一个红绿灯周期,没好意思按喇叭催促。

可等了两轮红绿灯过去,这辆车还是纹丝不动,马先生凑近一看才发现,不仅驾驶位空无一人,连后视镜都收起来了,合着车主直接把车扔在路口走了。

当时雨下得不小,视线本来就差,这辆车占着唯一的掉头车道,后面堵了长长的一串车,喇叭声此起彼伏,却没人能绕过去,不少司机都急得直跺脚。

马先生越等越气,直接拿出手机拍了视频,这才让这件事被更多人看到。

后来交警赶到现场,直接对这辆违停车辆进行了处理。

据后续通报,车主被传唤到交警队,不仅受到了相应的处罚,还写下了书面保证书,承诺以后不会再犯。这件事曝光后,评论区瞬间分成了两派,吵得不可开交。

有人直接拍案叫好:“罚得太对了!路口掉头车道本来就是用来通行的,又不是停车场,开个双闪就以为自己能横着走了?后面堵了那么多车,万一里面有救护车、消防车,耽误的可就是人命!这种自私的行为,就该好好治治,写保证书都算轻的。”

还有人吐槽:“双闪不是免死金牌!真有急事不能找个能临时停车的地方?哪怕打个双闪,人也得在旁边看着啊,直接把车扔在路口,把马路当自己家客厅了?”

也有少数网友觉得车主可能是遇到了紧急情况,没必要这么上纲上线:“说不定是家里人突然生病,急着去附近医院挂号,一时找不到车位才临时停一下,雨天路滑,谁还没个急事呢?交警教育一下就好了,处罚加写保证书,是不是有点太严了?”

但很快就被其他网友反驳:“再急的事,也不能拿公共交通秩序当筹码!真有急事可以打122报备,或者找交警帮忙疏导,直接堵路就是没素质,没什么好洗的。”

在我看来,这件事里,交警的处理方式没毛病。交通规则不是摆设,掉头车道、路口这些关键位置,本来就禁止长时间停车,这是为了保障所有人的通行效率和安全。

车主的行为,本质上就是把个人的“方便”,建立在所有后方司机的“不便”之上,甚至可能埋下交通事故的隐患。

双闪灯不是“免罚金牌”,不是你开了双闪,就能无视规则随意停车。真遇到紧急情况,正确的做法是联系交警报备,或者找合规的临时停靠点,而不是一扔了之。

更让人不舒服的是,不少网友一看到是理想汽车,就直接给车主贴上了“没素质”的标签,这其实也没必要。

每个品牌都有不守规矩的车主,不能因为个别人的行为,就否定所有车主。

但不管是什么车,不管有什么理由,在路口长时间违停堵路,就是违反规则的行为,就该受到处罚。

这次交警的处理,也是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公共道路不是私人领地,别拿规则当儿戏,更别拿别人的时间和安全不当回事。

根据《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交叉路口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本案中车主在丁字路口掉头车道停车超过10分钟,已违反该规定。

另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通行的,可处20-200元罚款,交警传唤处罚并要求写保证书,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开双闪也不能免除违停责任。

对此,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