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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了谁的蛋糕?河北邢台,男子发现有人一次非法邮寄了48条香烟,涉案金额高达776

动了谁的蛋糕?河北邢台,男子发现有人一次非法邮寄了48条香烟,涉案金额高达7768元,出于正义,他拨打了举报电话,快递也被成功拦截。可烟草局只查获了28条,里面的烟也被换成了便宜货,而且,始终没找到货主。更离谱的是,几天后,有人竟然加他微信,质问他为何要举报自己,言语里都是威胁。男子又气又怕,立马投诉,谁知,烟草部门竟打电话,劝他别把事情闹大,私下解决。不查清问题,却一心想捂住真相,这行为让人迷惑又心寒。

2025年11月6日,刘先生在微信群里看到有人不小心发了两张截图,一张是快递面单照片,另一张是香烟销售明细。

他点开一看,明细上清清楚楚列着:纯境15条、商鼎11条、云龙19条、黑中支兰州3条,加起来总共48条香烟,交易金额7768元。

刘先生心里一惊,自己是开便利店的,对烟草邮寄规定了如指掌,他记得清清楚楚,邮寄卷烟每件最多两条,一共400支,绝不允许超量多件。

对方一次要寄48条烟,总价7768元,明显是无证非法倒卖,这要是不管,那不乱套了吗?

于是,他保留证据,拨通了12313进行举报。

很快,烟草专卖局的工作人员联系他,核实了详细情况,很快,将那个快递包裹给截住了。

工作人员还发来查获现场的照片,可刘先生很快发现猫腻,包裹被中途撤回、换了面单,里面的烟也被换成便宜货,最后烟草局只查到28条烟,没收拍卖,但始终没找到真正货主。

刘先生觉得这像是有意规避检查,但也没再追究。

以为这事就算过去了,违法的人受了罚,自己也算做了件好事。

可万万没想到,11月12日,一个陌生人突然加他微信,对方一上来就发了张政务后台的工单截图,上面明明白白印着刘先生的个人信息和他举报的内容。

刘先生脑袋“嗡”地一下,这不就是自己举报的那批烟的收货人吗?

那人也是做零售的,语气又横又冲,当着群里的面质问他∶你为啥举报我?话里话外全是不满和威胁。

刘先生当时就慌了,他之前还特意叮嘱过办案人员,一定得替他保密,相关部门也说过举报线索有严格的保密制度。

可现在呢,自己的名字、电话、住址,全漏了出去。他害怕对方找他报复,赶紧把那个人的微信删了。

那一阵子,他连出门都提心吊胆,也不敢跟烟草局提信息泄露的事,只能自己忍着。

一晃几个月过去了,刘先生越想越不甘心,自己明明是在做好事,凭啥要受这份窝囊气?

2026年5月16日,他终于鼓起勇气,正式投诉举报信息泄露的问题。

很快,烟草局一名工作人员给他打来电话,语气客气,说想私下协调解决,刘先生一口回绝,他还多了个心眼,把通话记录录了音。

对方在电话里否认是自己单位泄露的信息,因为信息转达要过好几手,至于到底是谁泄露的、怎么泄露的,他们也没查清楚。

更让刘先生憋屈的是,他还接到一个属地烟草系统工作人员用私人号码打来的电话,话里话外劝他别找媒体曝光了,说这事闹大了不好。

太离谱了,你们不想着查清楚谁泄的密,倒想着捂住真相。

直到现在,刘先生的举报信息到底从哪儿泄露出去的,还是一个谜,没人给他一个说法。

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烟草专卖局及其工作人员对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刘先生实名举报并反复强调要保密,可他的姓名、电话、举报内容还是从烟草局的工单系统流到了被举报人手里,这明显违反了这条规定,属于执法部门泄密、失职渎职。

这种泄露不光是违纪,情节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里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而且烟草局事后不认真查泄密源头,反而想“私下见面”压事、劝举报人别找媒体,等于错上加错。

这种行为既没尽到保护举报人的法定责任,也寒了老百姓监督违法的积极性,必须严肃追责、给公众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