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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之上,教师止纷遭刺致盲,仅因行凶者未满十四岁,便以“不予处罚”了之?这桩发生

课堂之上,教师止纷遭刺致盲,仅因行凶者未满十四岁,便以“不予处罚”了之?这桩发生在浙江瑞安的惨剧,撕开的不仅是教师的眼球,更是法治与教育防线的一道裂痕。
当教师履职护序,换来的是两次手术、创伤后应激障碍与永久的视力损伤;当法医鉴定的轻伤一级,在“未成年”的挡箭牌下,变成训诫与一纸《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试问,法律的惩戒与教育功能何在?
程序上,拖延三月送达鉴定意见,剥夺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本身就是对程序正义的践踏。实体上,监护人仅支付两万余元医疗费,学校管理责任轻描淡写,让尽责者流血又流泪,这是在寒所有教育者的心。
保护未成年人,绝非纵容恶行。当施暴成本近乎为零,受害者维权举步维艰,我们该反思的,不是“她还是个孩子”,而是为何规则的天平,会向施暴的一方如此倾斜。教师的合法权益、程序正义的底线,绝不能在“未成年”的幌子下失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