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不得不说,某乎的作者分析的实在是太好了,这真的是史无前例,完全不敢想象,一个女人

不得不说,某乎的作者分析的实在是太好了,这真的是史无前例,完全不敢想象,一个女人残忍伤害自己的丈夫后,在服刑期间就拍摄这部商业大片,还让自己的儿子婆婆来参演原型,还要当着自己儿子婆婆的面,把她丈夫受害人的角色,活生生的改编成“家暴男”,看完这一切,背心发麻。

说白了,这件事全球都在看笑话。这部电影《监狱来的妈妈》,说是“史无前例”一点都不夸张,它突破了一个正常人能想象的所有底线。杀人犯本人亲自出演自己的犯罪事件,还把罪行美化成被压迫的弱者反抗,甚至通过了商业发行、拿到了国际奖项,打算靠这个盈利洗白。你以为别人在夸你勇气可嘉?人家巴不得你整出这种大活,好让全世界看看某些人的价值观有多离谱。

咱们先看看国外是怎么处理这类事的。美国早在1977年就出台了《山姆之子法》,核心就一条:禁止罪犯通过兜售自己的犯罪故事赚钱。你想写书、拍电影、接受付费采访?可以,所有收益必须直接打进受害者赔偿基金,一分都不许落到你手里。
延伸到影视行业,哪怕是改编真实案件,也绝不允许罪犯本人以“主角”身份出演自己的故事,这不是什么道德高线,而是法律红线加行业底线。举个例子,连环杀手Aileen Wuornos的故事被拍成《怪物》,查理兹·塞隆演她拿了奥斯卡影后,但Aileen本人从来没有出现在任何改编作品里,更别提从电影里拿到一毛钱。

欧洲和日韩也差不多。欧洲虽然没有专门的《山姆之子法》,但影视行业有个不成文的铁律:真实犯罪案件改编,必须由专业演员来演,罪犯本人绝对不能以主角身份参与拍摄,更不能通过商业发行盈利。
哪怕是拍罪犯出狱后的纪录片,也大多是第三方视角,收益受严格监管,不给罪犯任何从中获利的机会。韩国就更直接了,法律明确限制有监禁以上罪名的人参与电视节目和影视制作,尤其是公众人物。
行业层面,对“罪犯本人出演自己的故事”零容忍,比如《我是杀人犯》这种题材也只是虚构改编,绝不会让真实凶手出镜。

那为什么全世界大部分国家都要严防死守这种事?道理很简单,隐患大到你不敢想象。

一旦允许罪犯本人亲自出演自己的犯罪故事,甚至美化、洗白自己的罪行,会发生什么?

首先,受害者及其家属会遭受二次伤害。你能想象当着受害人家属的面,把杀人犯包装成“英雄”或者“可怜人”吗?这部电影里,杀人犯还让自己的儿子、婆婆来参演原型,当着他们的面,把丈夫(受害人)活生生改编成“家暴男”。这是往家属心口上捅刀子啊!

其次,这会向社会传递一个极其危险的信号:犯罪没关系,只要你够会讲故事、够会洗白,你不仅能脱罪,还能名利双收。这是鼓励犯罪,还是惩罚犯罪?

所以,这部电影被大量举报、主演多平台账号被封禁,一点都不冤。它不仅挑战了法律底线,更践踏了人伦和公序良俗。影视创作可以有争议,但不能没有底线。杀人犯服刑期间拍片洗白自己,还让亲人一起参演,这件事如果被默许甚至被追捧,那才是整个社会最大的悲哀。

最后说一句:支持依法处理,支持平台封禁,坚决抵制这种“罪犯本人出演犯罪故事”的歪风邪气。有些底线,破了就再也回不去了。其次,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