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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辽宁省博物馆,如果你运气够好,能看到一卷近12米长的狂草。那是宋徽宗40岁生日

去辽宁省博物馆,如果你运气够好,能看到一卷近12米长的狂草。那是宋徽宗40岁生日那天写的。酒喝到位了,纸是宫里花了三年造出来的描金龙纹笺,他一口气写了上千字,一个错没有。第二天酒醒再看,自己都愣住:这怎么写出来的?

这叫《大草千字文》。五年前我在展厅里隔着玻璃看它,从头走到尾走了将近12米,脚在动,眼睛根本挪不开。那些笔画像活了似的,一会儿拧着劲儿往左扎,一会儿突然腾起来往右飞。旁边的保安大叔打了个哈欠,我站在那儿,差点没跪。

可你知道吗,写这卷字的那一年——宣和四年,1122年——宋徽宗正在干一件大事:联金灭辽。他心心念念要收回燕云十六州,做千古一帝。朝中有人跪着劝,说咱们打不过,就算打下来也是引狼入室。他不听。他觉得自己是天下一人。

“天下一人”——这四个字,恰好是他留在这卷草书末尾的签名花押。那个“天”字写得极有意思,第一笔高高抬起,跟下面的笔画拉开一段距离,像在说:老子天下第一。

真是讽刺。一个在艺术上真正能做到“天下第一”的人,在朝堂上却昏招迭出。他能把一笔一画锤炼到分寸不让,却看不懂满朝奸佞;他能让一幅狂草气吞山河,却守不住自己的江山。我有时候想,他不是不想当好皇帝,他是太爱当好艺术家了。

但问题就在这儿:当皇帝和当艺术家,在北宋末年是不兼容的。他把国库当画院,把百姓当画材,花石纲一路拉回汴京,老百姓的房子被拆了,他说那石头好看。蔡京、童贯这种人他喜欢,因为会写字、会办事、会哄他开心。

五年后,金兵来了。他被掳到五国城,冰天雪地里囚禁了九年,最后死在那儿。那卷让他引以为傲的狂草,反而像是他给自己写的挽歌——字有多狂,命就有多惨。

我后来查资料才知道,这卷字能留到今天是个奇迹。溥仪当年逃难都没舍得丢,一路带到东北,1945年被截下来,1950年进了东北博物馆。现在它被列为禁止出境展览的国宝。有人说如果上拍卖会,是百亿级的。可它压根儿不该用钱衡量。

网上有人评论这卷字:“美吗?拿江山换的。”话说得狠,但仔细想想也不全对。他不是拿江山换艺术,他是在做皇帝的那些年里,一直偷偷做着艺术家的梦。只不过这个梦太贵了,贵到整个北宋都付不起。

你去辽博如果遇到它展出,别光看字。站在开头,慢慢走到结尾,那11.72米走完,你会明白一件事:有些才华,是老天爷赏饭吃;有些才华,是老天爷用来惩罚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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