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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一女子戴脸基尼买蚕豆,剥壳只称豆米被拒后,辱骂工作人员。   事发时顾客

江苏淮安一女子戴脸基尼买蚕豆,剥壳只称豆米被拒后,辱骂工作人员。
 
事发时顾客拍摄视频引发肖像权争议,让这起纠纷更受关注。
 
5月17日,涉事超市工作人员接到顾客投诉,称被人拍摄入镜。
 
投诉顾客表示,自己围观纠纷时被他人拍视频,未被提前告知。
 
这一投诉,让5月16日发生的超市纠纷再次进入公众视野。
 
回溯事发当天,戴深色脸基尼的女子走进淮安某生鲜超市。
 
她全程遮挡面部,仅露出双眼,径直走向蔬菜区蚕豆摊位。
 
女子挑选蚕豆时神色异常,频繁环顾四周,确认无人紧盯。
 
随后她蹲在摊位旁,悄悄剥起蚕豆壳,动作隐蔽且迅速。
 
剥好的蚕豆米被藏在购物袋底层,上面盖着完整蚕豆伪装。
 
伪装完毕后,女子提着袋子走向称重台,试图蒙混过关。
 
称重员接过袋子,发现重量与外观不符,当即拆开检查。
 
看到袋内大量空蚕豆壳,称重员温和说明不能剥壳称重的规则。
 
女子听闻后瞬间暴怒,当场对着称重员大声辱骂,言辞粗俗。
 
她指责超市定价不合理,还对称重员进行人身攻击,情绪激动。
 
现场多名顾客驻足围观,有顾客随手拍摄视频记录现场。
 
拍摄者未避开围观人群,导致多名顾客面部被清晰拍摄入镜。
 
超市保洁人员上前劝阻,试图平复女子情绪,却被粗暴推开。
 
超市负责人赶到后,出示蚕豆明码标价牌,女子才停止辱骂。
 
民警接到超市报警后迅速到场,调取监控固定女子违法行为。
 
经核实,超市蚕豆明码标价,按完整实物称重符合行业规范。
 
女子剥壳称重、伪装蒙混,属于不诚信消费行为,违反诚信原则。
 
其当众辱骂工作人员,涉嫌扰乱超市正常经营秩序、公然侮辱他人。
 
类似超市蔬菜消费纠纷并非个例,多地曾出现同类事件。
 
保定曾有顾客因被提醒不剥菜叶,用蒜苔抽打超市理货员。
 
上海一男子买胡萝卜掐头去尾与店员争执摔倒,索赔被法院驳回。
 
这些案例均表明,消费者需遵守超市规定,不可违规钻空子。
 
同时,围观顾客拍摄视频也需注意,不可侵犯他人肖像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同意拍摄他人肖像并公开,涉嫌侵权。
 
此次纠纷中,拍摄者未征得被拍顾客同意,已构成侵权隐患。
 
民警对女子进行批评教育,其认错态度良好,被予以警告处罚。
 
女子当场补足蚕豆米与带壳蚕豆的差价,向称重员道歉。
 
拍摄视频的顾客被提醒后,删除了视频,避免侵权扩大。
 
市场监管部门接到相关反馈后,对涉事超市进行合规检查。
 
确认超市定价合规,同时提醒超市完善消费规则提示。
 
目前,该女子已接受警方警告,未再出现类似违规消费行为。
 
她未再前往涉事超市,承诺今后消费将遵守商家合理规定。
 
被辱骂的称重员已恢复正常工作,未受到事件后续影响。
 
涉事超市在蔬菜区增设警示标识,明确禁止剥壳、削皮称重。
 
超市同时加强员工培训,提升消费纠纷应急处置能力。
 
周边超市借鉴此次事件,纷纷加强蔬菜区管理,防范同类纠纷。
 
市场监管部门也加强生鲜超市巡查,规范消费与经营行为。
 
此次事件提醒消费者,诚信消费是底线,切勿为小利违规。
 
围观拍摄需守规,避免侵犯他人肖像权,共同维护消费环境。


信源: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