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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男子偷走工地上价值超20万元100多米的电缆,可他偷完不仅没跑,反而大

浙江温州,男子偷走工地上价值超20万元100多米的电缆,可他偷完不仅没跑,反而大摇大摆回到案发现场,凑到民警身边,假装帮助民警认真分析作案手法,从电缆怎么剪断、怎么分段装车,到怎么用车辆运走,说清清楚楚。男子的专业度让民警瞬间起了疑心,顺着线索一查,直接把男子抓了个正着,结果男子悲剧了。
 
4月24日晚上9点多,浙江温州金海派出所民警接到某工地工程负责人的报警电话,说工地上100多米电缆线不见了,算下来损失超过20万元。

值班民警立刻赶到了现场,可到了工地才发现,这里空旷得很,连个公共监控都没有,加上夜色又沉,想要直接锁定嫌疑人,难度不小。

就在民警蹲在现场勘查、分析情况的时候,一个自称工地工人的男子李某,主动凑了上来,热情得不像话。

“警察同志,我跟你们说,这事儿肯定是用车拉走的!”

李某凑在民警身边,说得头头是道,“你想啊,100多米的电缆那么长,根本没法直接搬,必须得剪开,剪成一米两米一段,才能装车运走,不然根本带不动。”

他不光说,还蹲在地上给民警比划,连电缆的重量、运输时的注意事项都讲得明明白白,思路清晰得像是自己亲手策划了这起盗窃案。

民警一边点头听着,一边悄悄把李某的样子记在了心里。

按常理来说,工地工人就算知道电缆被盗,顶多也就是骂两句小偷缺德,哪能对偷运的细节这么门儿清?

这份“过于专业”的分析,反而成了最显眼的破绽。

第二天一早,视侦队员就开始围着工地周边“扫街”,顺着时间线一点一点翻监控,终于在案发当晚的画面里,发现了一辆可疑的黑色面包车。

这辆车在工地所在的断头路,停留了足足十几分钟。

可这条路本来就是死胡同,正常情况根本不会有车在这儿长时间逗留。

民警顺着车牌信息一查,车主李某不仅有盗窃前科,还是被盗工地的工人,正是前一天晚上那个“热心帮着分析案情”的男子!

再调阅车辆的高速行驶轨迹,更坐实了证据:这辆车在驶进高速口的时候,重量凭空增加了1吨多,正好和被盗电缆的重量对上了。

随后警方顺藤摸瓜,在李某的藏匿点追回了全部被盗电缆,面对铁证,李某终于松了口,还顺带交代了自己另外一起盗窃铝合金的案件,两起案子加起来涉案金额超过30万元,最终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事情曝光后,网友们的评论直接笑翻了天,不少人调侃说,这大概就是犯罪心理学里说的“忍不住回案发现场”,只不过别人是为了看自己的“作品”,他是来帮警察破案的。

有人说:“这小偷是自带侦探buff吗?偷完东西还来给警察当顾问,生怕警察抓不到自己,主打一个主动投案。”

也有人吐槽:“太懂了反而暴露,你一个工人,怎么比警察还懂怎么偷电缆?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还有网友调侃:“这就是典型的聪明反被聪明误,以为自己演得像个热心群众,结果演得太投入,直接把自己送进去了。”

更有不少网友拿这事儿当段子,说“警察叔叔都得谢谢你的‘神助攻’”“别人作案后躲着警察,你作案后追着警察分析,生怕他们抓不到重点”。

现在的小偷都这么“卷”了吗?作案技术没见得有多高,反侦察能力全用在帮警察破案上了。

说到底,李某这波操作,纯属是被自己的自负给坑了。他以为工地没监控、自己又是“内部人”,就能神不知鬼不觉,甚至想靠“帮民警分析案情”来撇清嫌疑,结果没想到,正是这份“过度热情”,成了暴露自己的关键线索。

毕竟,再完美的谎言,也抵不住自己主动送上门的破绽,偷来的东西早晚要还,耍小聪明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男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偷走工地价值超20万元的电缆,属于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符合本条规定,应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幅度内量刑,其假装帮民警分析案情不影响本罪认定,反而属于事后掩饰行为。

对此,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