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疆乌鲁木齐,有这么一档子事,女婿徐某和岳父卢某因为家庭矛盾和经济纠纷,闹到了公安局经侦支队。
那天,俩人都去领材料,岳父卢某一进大厅就用身体撞了徐某,俩人当场吵起来,民警赶紧把他们分开了。过了11分钟,徐某拿完材料准备走,卢某又冲上来,当众骂他还朝他脸上吐口水。徐某也没忍,挥臂甩打,接着俩人就推搡起来,还互相挥打。
就在推搡的时候,徐某突然俯身抱住卢某的左腿,猛地往上一抱推,65岁的卢某一下就失去重心,仰面重重地摔在地上,徐某也压了上去。卢某倒地后捂着胸,疼得站不起来,后来医院诊断是9根肋骨断裂。
一审法院觉得徐某是故意伤害,判了他有期徒刑八个月,还得赔偿卢某医疗费等6.1万多元,责任比例按90%算。徐某不服,就上诉了。
公诉机关说,徐某不是单纯的防御,是主动抱摔。卢某虽然有挑衅行为,也就是骂几句、吐口水、轻微甩打,这些行为不具有现实紧迫的危险性。徐某年轻力壮,面对六旬老人,完全可以先离开或者找民警帮忙,可他偏偏选了高强度的抱摔,主观上就是想伤害对方。
后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