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程序员,他发现了一个“商机”。他把AI绘图软件改装了一下,让它能一键生成黄色图片。他自己不传播,他干了一件事:建群、卖教程、卖这个改装软件。一百多块一个人,两年赚了十万。
他觉得自己很聪明。他想:东西又不是我发的,我只是个“技术分享”。
去年,他被抓了。法庭上,法官判了他一年半。和他一起被判的,还有一个人,专门在网上教人用AI搞“一键脱衣”。
很多人懵了:这怎么也犯法?
陈律师告诉大家,问题就出在这个“聪明”上。法律上,这叫 “提供犯罪工具”。你想想,你开个培训班,不教别的,就专门教人怎么用你特制的万能钥匙开所有锁,还把这钥匙打包卖。你这培训班是干嘛的?你这钥匙是干嘛的?答案不言而喻。
那个程序员建的群,就是“犯罪方法培训班”;他卖的软件,就是那把特制的“万能钥匙”。法律有一项专门的规定,叫“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管的就是这个——你在网上搭台子、教人使坏,哪怕你自己不动手,这台子本身就已经违法了。
更关键的是,他所有的教程、参数,都是精准地指向制作违法内容。这不是中性的技术分享,这是有目的的犯罪教学。
所以,我想对所有对技术有想法的朋友说一句大白话:技术没有善恶,但用它来画哪条道,有善恶。
当你发现你的“创新”,你的“窍门”,唯一的用武之地是帮助别人更容易地违法时,你要警惕了。那不是商机,那是监狱的探照灯,已经悄悄打在了你身上。
这不仅仅是一个判例。这是一个信号。它告诉我们:法律的算法,永远领先于钻空子的聪明。
别用你的代码,去编写自己的人生囚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