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二院拒开2元发票,规矩不能丢】据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消息,近日一位市民反映,自己到汶上县第二人民医院看病,因有商业保险需要报销,特意到缴费窗口补开挂号费发票及社保统筹单据。谁料工作人员直接拒绝,还反问“2块钱挂号费开发票干啥”。这位市民表示,去过多家医院,头一回碰上“没开过就不给开”这种事。截至发稿,该问政暂未得到回复。
公开信息显示,汶上县第二人民医院是一所综合性二级公立医院。公立医院的一举一动都代表着公信,更应带头遵守财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2块钱挂号费金额再小,开发票也是法定义务,跟“开没开过”没任何关系。更何况,有商业保险的患者靠发票才能完成报销,即便没有报销需求,发票也是维护自身消费权益的基本凭证。
需要指出的是,这并非该院第一次因发票问题被投诉。据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记录,2025年1月就有市民反映“汶上二院买药看病不给发票”,当时卫健局回复称“门诊缴费后的电子发票默认不打印,若患者需要,则会提供发票的打印服务”,并明确“不存在其反映的不给发票的情况”。时隔一年多,同样的问题再次出现,医院这份承诺究竟是落到实处了,还是停留在嘴上?
2块钱事小,规矩事大。每一分看病的钱都有权利拿到正规凭证——这是法律法规的刚性要求,也是公立医院“以患者为中心”最起码的诚信底线。希望汶上县当地卫健、税务等部门能给出一个明确回应:公立医院的发票制度究竟如何执行的?广大患者的报销权益和消费凭证谁来保障?别让一张小小的发票,伤害了公立医院的大公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