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县志记载了高密生活用电情况: 1923年,县署及部分店铺始用电照明,1946年停止。1956年,由棉花加工厂转供县城部分机关、企业及少数居民照明用电。1965年7月,夏庄、河崖等公社2400农户始用电灯照明。城乡年用电33.3万度。1976年,城区与农村有22510户用电照明,用电量142.22万度。1985年,县城已普及生活用电,农村用电户占总农户的54%,年用电量1482.9万度,为1976年的10.43倍。
高密县志记载了高密生活用电情况: 1923年,县署及部分店铺始用电照明,1946年停止。1956年,由棉花加工厂转供县城部分机关、企业及少数居民照明用电。1965年7月,夏庄、河崖等公社2400农户始用电灯照明。城乡年用电33.3万度。1976年,城区与农村有22510户用电照明,用电量142.22万度。1985年,县城已普及生活用电,农村用电户占总农户的54%,年用电量1482.9万度,为1976年的10.4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