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活久见!上海一八旬老伯公交车上闭眼“休息”,结果被售票员发现人其实早已去世,司乘人员立刻组织乘客打120,8分钟之内完成救援,可惜老人还是不幸离世。
事发当天,公交司机发现情况不对劲,公交司机立马改变原定行车路线,一路狂奔去和救护车汇合。
老伯患有多种基础病,老伯这次是心源性猝死,发病太快,送到医院没救过来。老伯家属陷入极度悲痛之中,老伯家属仔细复盘事发过程,老伯家属觉得公交车作为公共场所,车上没有配备专业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司乘人员也只会打120,没有给老伯做专业的心肺复苏,耽误了黄金抢救时间。
老伯家属在法庭上也是声泪俱下,老伯家属觉得老伯每天都坐这趟公交车,公交司机怎么就没早点发现老伯不舒服呢?于是老伯家属一纸诉状把公交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十多万元。
公交公司面对这种指责,感到万分无奈。公交公司觉得十分委屈,公交司机的日常核心工作就是保障车辆平稳行驶和维持车内秩序,司乘人员根本没接受过专业医疗培训,而且相关规定里也没强制要求城市公交车配高端医疗设备。
其实这类的案件并不少见,之前,江苏南通崇川区的一家超市里。67岁的谷某在超市里溜达,谷某看着货架上的商品,谷某挑着挑着,把两个价值两块四毛钱的鸡蛋悄悄塞进了谷某的裤子口袋里。
结账的时候,谷某只付了其他商品的钱,装作没事人一样往超市外面走。超市防损员在监控里把这一切看得清清楚楚。
防损员赶紧走到超市门口拦下谷某。防损员并没有辱骂或者动手拉扯谷某,防损员态度挺客气,让谷某把没结账的鸡蛋拿出来补齐票款。
谷某心里可能觉得在众多顾客面前挂不住面子,情绪越来越激动。没吵几句,谷某突然觉得身体难受,直接瘫倒在地。
超市工作人员见状,赶紧拨打110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谷某本身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经120急救人员现场抢救,谷某还是因为心肌梗死当场死亡。
谷某家属根本没法接受谷某离世的事实,谷某家属觉得超市员工拦人就是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还觉得超市没准备专业急救人员,耽误了救人。
谷某家属起诉超市,要求超市赔偿三十八万多。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超市员工阻拦没结账的顾客,属于合法的自助行为,没有超出合理限度。
超市员工也打了120,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最后法院一审判决驳回谷某家属的全部诉求。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也维持原判。
至于老伯的结局怎么样呢?面对家属的要求,法院明确表示老伯离世的核心原因是老伯长期存在的基础疾病突发引发猝死,公交运营服务和老伯离世不存在任何直接因果关联。
最终法院正式宣判,依法驳回老伯家属所有经济赔偿诉求。
网上对这些类似事件的讨论非常多有网友表示:“家属心情能理解,但不能谁遇到意外就找旁边的机构要钱,这叫讹人,这种风气绝对不能长。
还有人说:“要是每辆公交车都配齐重症监护室的设备和专业急救人员,公交车票还得涨多少钱?”
这些网民的看法非常有现实意义。社会上确实存在一些弱者有理的错误思维,部分家属觉得只要亲人在公共场所出事,场所运营方就必须得掏钱赔偿。
家属在亲人骤然离世时的悲痛心理可以理解,家属觉得总得有个途径去发泄这种残酷现实带来的情绪,或者想拿到一些经济补偿来获得心理上的安慰。但是法律看的是核心事实和责任边界。
只要基层工作人员在能力和职责范围内做到了份内的救助行为,没有去故意伤害顾客或乘客,就不该替顾客或乘客身体的突发疾病背锅。
对于老年群体而言,出门一定要根据身体健康情况量力而行。出门带好应急药物,尽量和家里亲属搭伴长途出行。
各司其职,守好职责边界,遇到问题理性看待,摒弃盲目追责的错误想法。情理相融、法理为先,社会秩序就是靠讲法理来维持运转,各方承担好各自那份责任,大众的生活环境才会更加和谐安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