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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张女士2018年买的金手镯,2025年长出绿锈,难道买到了假货?张女士

浙江杭州,张女士2018年买的金手镯,2025年长出绿锈,难道买到了假货?张女士找到当初买手镯的金店,认为既然是假货,就该退一赔三。可金店却甩锅,谁知道这是不是我店里的产品?想要赔偿,先证明手镯是我们店卖的。

张女士这只金手镯是结婚时候买的,当时,她用自己的旧金项链、金手链、金耳环抵扣了一部分费用,最终又支付了5000多元,买了这只重48.3克的手镯。

今年4月底,张女士发现这只金手镯不对劲,表面有绿色的锈迹。众所周知,黄金不会生锈,她怀疑当初买的手镯可能是假的,于是拿着手镯来到原来那家金店。

万幸,这家金店仍然正常营业。进店后,一位经理接待了她,称锈迹可以擦掉,随后她将绿色锈迹擦除。

幸亏张女士留了个心眼,拍下了当时的视频。

现在,店家表示这只手镯现重48.24克,与之前的重量不符,且上面的标志也没有了。

张女士说:“自己佩戴多年,标志可能因磨损看不见了,且黄金佩戴七八年也会有正常损耗,她们就想抵赖,不想只承认手镯是她们的。”

双方协商后决定找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确认是纯金还是合金。第一家表示无法出具书面报告;第二家检测过程不能透明,不允许当事人观看,也不允许拍摄视频。这样的鉴定机构张女士都不满意,鉴定的事也就搁置了。

调解员也提出同样的问题:时隔多年,如何证明这只手镯就是当初买的那只?

张女士回应称,自己多年来一直非常珍爱这只手镯,几乎从不摘下,仅在洗脸、洗手和化妆时取下,且取下后会立即用柔软的卫生纸包裹好,格外爱护。

张女士表示,如果能证明该手镯为假货,希望店家能够"退一赔三"。

调解员致电金店负责人,对方称已将手镯送了两家检测机构,但张女士不愿进行检测,现在怀疑张女士拿来的不是本店商品。

调解员追问:那您要求她如何证明这只手镯是当初买的呢?负责人回应称:谁主张谁举证,她若说是我们的东西,就得由她来证明。

调解员又询问手镯发绿的问题,负责人称张女士目前手镯上已没有任何绿色痕迹。

张女士解释,绿色锈迹是被对方擦掉的,并出示了一段负责人擦拭绿色锈迹的视频。

调解员进店向售货员了解情况,询问类似发绿现象的原因。售货员解释,可能是化妆品与之产生反应,但如果是真金,火烧后即可恢复原状,锈迹只是暂时的。

关于磨损问题,售货员表示佩戴多年出现少许磨损属于正常现象。

现在双方决定再重新找鉴定机构鉴定,如果鉴定结果是真金,可以给店家证明。如果不是真金张女士能否得到赔偿?

现在最大的难点,七八年过去了,店家现在不认,说谁主张谁举证。张女士虽然说自己一直戴着、很爱惜,但口说无凭。

《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店家负责人说的,从法律条文上看没错。

张女士目前只有当初买手镯的发票,和保修单,厂家的标识也没了。如果有当年手镯的特征照片,一直佩戴手镯家人或者朋友的这么证词。或许能证明这只手镯是店家的。

关于退一赔三法律也有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算。

但这里有个前提必须证明店家欺诈,不是说东西是假的就能赔三倍,还得证明店家明知是假货还故意卖给您。

这一点也不好证明,如果店家也是被骗的,比如上游供货有问题,可能只是退货退款。

目前,张女士最重要的是收集证据,证明自己的手镯是从金店买的,不然即使签定是假的,张女士也没办法得到赔偿。

如果鉴定为真金,说明张女士的怀疑不成立,按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张女士作为提出质疑的一方,鉴定费大概率由她自己承担。

即使店家提前垫付了,也有权向张女士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