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一家炸鸡店的店长,发现一名顾客在平台下单后表示自己吃了鸡腿中的铁丝,扎破了嘴唇导致出血,店长就私下赔付了700多元,然后店长发现,这位顾客用同样的虚假证据和相同的言语,也向本市同品牌的另外两家店也进行的索赔,店长立刻明白,这不是简单的投诉而离开报警。
炸鸡店店长那天接到平台的售后消息,说顾客吃了店里的鸡腿,里面混着根铁丝,把嘴唇都扎破出血了。
顾客还附了张带血的嘴唇照片,和铁丝混在鸡肉里的图,看起来有模有样的。
店长第一反应是店里卫生出了问题,想着别把事闹大影响生意,也别让顾客受委屈,赶紧私下加了对方的联系方式,好声好气赔礼道歉,前前后后转了700多块钱当医药费和赔偿,这事暂时就算了了。
本来店长还想着要彻查后厨的操作流程,看看是哪个环节出了疏漏,结果没两天,他跟同品牌其他门店的店长聊天的时候,偶然提起这事,才发现不对劲。
另外两家店的店长都说,最近也碰到了个一模一样的投诉,顾客说的话、拍的照片、甚至要的赔偿数额都差不多,也是说吃了带铁丝的鸡腿扎破了嘴,两家店怕麻烦都赔了钱。
三个人把各自的投诉信息一对,发现下单的是同一个手机号,连拍的嘴唇出血的照片角度都没换,这哪是食品安全问题,分明是遇上职业碰瓷的了,拿着同样的假证据,逮着同一个品牌的门店挨个讹。
店长当场气不打一处来,这不是明摆着欺负做生意的怕事吗?
700块钱说多不多,但这种人今天能讹三家炸鸡店,明天就能讹更多小店,真要是惯着他,以后不知道还有多少商家要吃亏。
他当即就拿着所有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还有另外两家店的证据去派出所报了警。
警察很快就找到了嫌疑人,是一位25岁的女性,没有正式工作,平时依靠兼职生活,因为没有固定收入,就动了“碰瓷”的歪脑筋。
可笑的是,作案过程中如何应对商家都是依赖咨询AI。
民警对她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考虑到对方是初犯,愿意全额退赔炸鸡店的钱款,就未进一步追求其法律责任。
你说这人得是穷到什么份上,才能想出这种缺德招,靠编瞎话讹人钱过日子。
要是真吃到了不干净的东西,合理维权是应该的,但拿着假证据四处骗钱,本质上就是敲诈。
其实就是摸准了大部分开店的心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宁愿掏点钱平事,也不想被投诉影响评分、被闹事耽误生意。
这种“怕麻烦”的心态,反而成了恶意索赔的人最好的突破口,700块钱不算多,凑个三家四家,一个月轻轻松松赚好几千,零成本没风险,可不就让这些人越来越嚣张?
站在商家的角度说,真遇到投诉先慌着赔钱绝对是下策。
先不说是不是真的自己有问题,但凡对方拿出来的证据有点模糊、要求的赔偿特别爽快,多留个心眼总没错。
和同行多通个气,翻翻店里的监控,真要是自己的问题,该怎么赔怎么赔,没毛病。
但要是碰到这种拿着重复照片到处讹人的,态度就得硬起来,你越软他越得寸进尺,你直接报警,反而能把他吓退。
别觉得“这点钱不值得报警”,这种恶意索赔的人本质就是欺软怕硬,今天你惯着他,明天他就能拿着同样的套路去害更多小店。
开个小本生意本来就不容易,起早贪黑赚的都是辛苦钱,平白无故被人讹走几百块,换谁心里都堵得慌。遇到这种事就该较真,不是心疼那俩钱,是不能让老实做生意的人平白受委屈,也不能让这种歪门邪道的人觉得讹钱是件容易事。
《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这女子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食品安全问题骗取商家赔偿,仅同一品牌就得手3次,已经属于多次敲诈勒索,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但是警察看在金额不大,认错态度诚恳,又是初犯,愿意全款赔偿商家损失,看她还年轻就不再追究她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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