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什么错,都别犯廉洁方面的错,不然,失去的不只是尊严,还有可计算的经济利益。
孙庭长在基层法院勤勤恳恳、默默耕耘,就因为前几年收了朋友送的一瓶酒,后来事情败露,他不仅受到了严厉处分,原本晋升四级高级法官的机会也化为泡影。
眼看再过半年他就要退休了,他说自己早就过了处分期,正常晋升本就是他应有的权利,可多次向组织部门反映都没有结果,他也不再抱有希望了。如此一来,他退休后每月比四级高级法官少拿1600元。
孙庭长说就因为一瓶酒,自己既丢了面子,又失了里子,真是得不偿失,后悔都来不及!
友友们,你们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