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定罪率+90天执行:以色列给巴勒斯坦人“定制”的绞刑
5月17日夜,以色列“巴勒斯坦人死刑法”正式生效。军事法庭对被认定实施“致命袭击”的约旦河西岸巴勒斯坦人,默认判处绞刑,90天内执行;以色列公民和定居者却完全豁免,适用民事司法体系。这不是法律,是量身定做的处决流水线。
我查到一个极具讽刺的细节:以色列上一次执行死刑,是1962年绞死纳粹战犯艾希曼。63年后,同样的绞刑被极右翼国安部长本-格维尔用来对付被占领者——他甚至在议会佩戴绞索徽章庆祝。从审判纳粹到效仿纳粹,这部法就是以色列道德破产的投名状。
真正让人脊背发凉的是数字。以色列军事法庭对巴勒斯坦人的定罪率高达96%,而2005至2024年间,犹太定居者在约旦河西岸袭击巴勒斯坦人,被定罪的比例仅约3%。同一方土地,两套法律:巴勒斯坦人进军事法庭,默认绞刑;以色列人进民事法庭,几乎无罪。
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5月1日警告,该法使种族歧视“制度化”。这不是司法,是披着法袍的清洗。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以色列到底谁说了算?内塔尼亚胡本想软化法案,本-格维尔直接以退出政府相要挟,总理瞬间妥协。国防部长卡茨亲自催促军方签署生效命令,把国家暴力包装成“正义”。
而且令人奇怪的是,是那些大谈“人权”的西方精英们默不作声。尽管31个国际人权组织、8个伊斯兰国家外加联合国各大机构已经把喉咙喊破,但这依旧挡不住美国对以色列无底线的纵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