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相太难看!”河南洛阳,一男子花70万买了套房子,房子还没交,男子遇车祸去世,不久房子盖好,妻子去领钥匙,物业要本人来领,妻子拿出死亡证明,物业说人死了,房子就是遗产,要她去办继承才能给她钥匙,妻子办完继承手续,拿着继承公证书去找物业,物业还是不给钥匙,要她先把5年物业费缴了,妻子惊呆,我一天都没住,凭啥要我缴费?可物业就是不给,妻子崩溃: 连小区大门都进不去了。
刘女士来到物业,问物业要自己家钥匙,可物业还是不给,非叫她老公亲自来取。
可刘女士老公已经去世,继承手续也已经办完了,如今她本人就是业主,物业还是不肯给她钥匙!
这一晃就是5年过去,一家人始终无法入住进去,刘女士气的火冒三丈,物业有啥权利压着业主家的钥匙?
原来,2020年5月,刘女士的丈夫付了32万首付,贷款45万,在洛阳某小区买了套房子。
他本来想着,交房后一家人都住进去,环境改善,一定会过得其乐融融。
可没想到,2021年4月,丈夫突然出车祸去世了,刘女士猝不及防,一家人顿时陷入了困境。
办完后事,刘女士心力憔悴,一家老小,全凭她在支撑着日子。
好不容易熬到2023年,房子建好,刘女士想赶紧收房,好歹给家里改善一下环境。
谁知她来到物业,直接给她泼了冷水,物业非要刘女士丈夫本人来领钥匙。
刘女士把死亡证明拿了出来,物业又说,既然人已经死亡,那这房子就是遗产,万一有其他继承人来闹,他们担不起责任。
刘女士又回去办了手续,做了公证,房子由所有继承人共同继承。
刘女士拿着资料,她以为这回没事了,拿着材料又找物业领物钥匙。
这回物业又说:这房子空了5年,得先把2万多的物业费缴清才能拿钥匙。
刘女士气得不行,丈夫去世后她咬着牙在2023年就把剩下的房贷全结清了。
可房子一天都没住过,凭啥要交5年的物业费?
再说,自己所有的证明都齐全了,物业凭啥不让她收房?
可物业就是压着钥匙,不缴物业费就是不给!刘女士四处奔波,至今为止,问物业要了3年钥匙。
一直到2026年5月,刘女士找记者求助,物业还是那句话:物业费为啥不缴?你先去了解物业的法律法规!
可记者说了,物业费不是不缴,但也不能成为你扣人家钥匙的理由,你得为你这话负责!物业: 我不负责!
有人认为,交房交给产权人有错吗?产权人死了,你就应该去办过户把产权人改成你的,然后你拿着新的产权证去领房子。
你拿着死掉的人的产权证去领房子,他敢给吗?
但现在的问题是资料齐全,物业费要刘女士缴5年的物业费才给钥匙的。
可刘女士认为,钥匙都没拿,房子一天没住过,凭啥要我缴费?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从被继承人去世那天起,就自动享有房子的所有权。
刘女士办理继承公证后已是合法业主,有权收房。
《民法典》第944条规定:业主应按约定支付物业费,物业已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服务为由拒付;
但物业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等方式催交物业费,更无权扣押房屋钥匙。
《民法典》第598条规定,开发商负有向买受人交付房屋及钥匙的法定义务,不得附加合同外条件。
物业费与交房是两个独立法律关系:交房是开发商义务,物业仅受托协助。
物业以“未缴物业费”为由拒交钥匙,属于捆绑收费,滥用管理权,完全违法。
物业费是物业服务合同义务,物业可依法催收,但不能扣钥匙。
《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规定,房屋交付前的物业费应由开发商承担,刘女士未收房、未入住,无需承担交房前的费用 。
物业以“怕其他继承人闹事”为由拒绝,亦不成立。
继承公证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如今继承人也已经确立,物业无实质审查权,更不能以此推诿不给钥匙。
刘女士可以向住建部门、物业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捆绑收费、扣押钥匙的违法行为。
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物业交付钥匙、赔偿损失,并确认其捆绑收费行为违法。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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