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不痛吗?”青海,一女子泡汤泉时,看到一个2岁孩子一头栽进池子里,她赶紧入水把孩子捞了出来,却发现自己手机进水报废。谁知,当被救孩子父母得知此事后,他们让女子找汤泉馆索赔,汤泉馆却认为这是因为女子救那孩子所致,应该找孩子父母索赔,双方互相推诿,谁都不赔。
这事儿真把人给气笑了。一部手机几千块钱,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可在人命面前,这算个啥?那孩子一头栽进水里才两岁啊,十来秒就能要命的事。 要是这姑娘当时犹豫一下——哎我手机还在兜里呢,先掏出来再救人——你们觉得结局会怎样?她压根没想,连掏手机的工夫都没耽误,直接扎进水里捞人。救人那十来秒里她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把孩子弄上岸。等孩子安全了,自己浑身湿透才发现手机黑屏了,维修店一看直接宣判“死刑”。
可她赌的是孩子的命,输的是自己的钱。
这帮人的嘴脸真让人恶心。孩子家长先说“谢谢”,一提赔偿立马变脸,说汤泉馆不安全你找他们去。汤泉馆更绝,说我们有规定未成年人得有家长看着,责任在你当爹妈的。两边甩锅甩得那叫一个行云流水,合着救了你们家孩子的恩人,就活该自己吞下这几千块钱的损失?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写得清清楚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受损的,受益人得给适当补偿。法律都说了,你们装什么糊涂?这不是“该不该赔”的问题,是“想不想赔”的问题。说白了,这两拨人都在打小算盘:谁先掏钱谁就输了,拖一拖、冷一冷,这姑娘脸皮薄可能就算了。
前段时间杭州有个孙春健救人,家属主动送新手机还帮着申报见义勇为,那才是该有的样子。再看眼前这对家长,孩子从鬼门关被拽回来,不感激涕零就算了,还要继续恶心人,让人家寒心到这种地步。
这姑娘事后说了一句话:“我不后悔救人,再来一次我还是会冲。但说实话,这损失让我自己扛,确实肉疼。”这话太真实了。善良不是不自私,善良是明明知道会吃亏,还是冲上去了。 可事后你不让好人把亏吃的明明白白,下次谁还冲?
更让人后背发凉的是现场那些孩子的目光。他们看到的不是“知恩图报”,而是“耍赖能省钱”。这口黑锅,实实在在地砸在了下一代头上。
一部手机报废事小,人心“溺水”事大。但愿这件事能被好好掰扯清楚,该赔的赔、该道的歉道、该承担的责任一个都别想跑。不能让英雄舍身救人,还要自己含泪修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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