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一男子花86万买顶楼,室内楼梯竟是公共消防通道。
他因无法接受此举要求退房,开发商以规划内为由拒绝。
这场纠纷从2022年延续至今,仍未得到最终解决。
2025年9月,谢先生起诉开发商,一审诉求被法院驳回。
目前他已提起上诉,仍在等待中级法院的开庭通知。
该小区已完成消防验收,涉案楼梯仍承担消防通道功能。
物业虽约定提前通知检修,却未能打消谢先生的顾虑。
回溯2022年,谢先生全家倾尽积蓄购置这套顶楼住房。
开发商卖房时,重点推介室内楼梯的专属便捷性。
称可通过楼梯直达楼顶,方便散心、晾晒,私密性良好。
谢先生查看户型图后,确认楼梯在自家产权范围内。
随后签订购房合同,一次性付清86万余元房款。
同年年底,开发商通知收房,谢先生满怀期待前往查验。
他刚进入房屋,就发现楼梯口贴有明显的消防标识。
经现场工作人员说明,他才知晓楼梯的真实用途。
这套室内楼梯,是楼顶消防泵的唯一检修和通行通道。
当时整栋楼消防验收未完成,楼梯是验收的关键环节。
这意味着,该楼梯需作为公共消防通道长期保留使用。
谢先生当即找到开发商,质疑其未提前明确告知。
开发商辩称,户型图已标注楼梯,规划用途清晰明确。
认为谢先生购房时未仔细核实,责任应由其自行承担。
谢先生咨询消防部门后,确认该规划符合现行消防规范。
但消防部门也坦言,将消防通道设在业主室内并不合理。
根据《消防法》规定,消防通道需保持畅通无遮挡。
这就要求谢先生随时配合物业、消防部门的相关工作。
无论是消防泵日常检修,还是突发火灾的应急处置。
谢先生都需无条件开门,允许相关人员通过楼梯上楼顶。
这不仅影响居住隐私,也给谢先生的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2023年起,谢先生多次与开发商协商退房事宜。
开发商提出补偿物业费、约定固定检修时间等解决方案。
但谢先生始终无法接受,坚持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退房。
双方协商陷入僵局,纠纷一拖就是两年多。
2025年9月,谢先生正式向贵港市港北区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双方争议的核心的是开发商是否履行告知义务。
谢先生提交相关沟通记录,证明开发商未提及消防属性。
开发商则出具规划图纸,主张已通过合同隐含告知用途。
一审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作出判决。
认定开发商按规划施工,未构成违约,驳回谢先生诉求。
法院认为,谢先生需履行配合义务,可协商优化使用方案。
一审败诉后,谢先生并未放弃,随即咨询律师寻求新路径。
律师建议,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主张重大误解。
若能证明购房时对楼梯用途存在误解,可申请撤销合同。
此外,开发商隐瞒关键信息,也可能构成消极欺诈。
谢先生据此整理证据,于2025年10月提起上诉。
贵港市住建局已关注此事,将核查该规划的合理性。
当地房产行业也因此事,规范了顶楼户型的销售告知流程。
截至目前,谢先生仍未收房,涉案房屋一直处于闲置状态。
他已整理好全部上诉证据,耐心等待中级法院开庭。
开发商明确表示,将积极应诉,坚持原有立场不变。
物业已完善检修流程,每次检修都会提前24小时通知。
但谢先生依旧坚持维权,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
他每天都会关注上诉进展,期盼能撤销合同顺利退房。
这场因楼梯引发的购房纠纷,仍在等待司法的最终裁决。
信源:南国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