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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一男子花86万买顶楼,室内楼梯竟是公共消防通道。   他因无法接受此举要

广西贵港一男子花86万买顶楼,室内楼梯竟是公共消防通道。
 
他因无法接受此举要求退房,开发商以规划内为由拒绝。
 
这场纠纷从2022年延续至今,仍未得到最终解决。
 
2025年9月,谢先生起诉开发商,一审诉求被法院驳回。
 
目前他已提起上诉,仍在等待中级法院的开庭通知。
 
该小区已完成消防验收,涉案楼梯仍承担消防通道功能。
 
物业虽约定提前通知检修,却未能打消谢先生的顾虑。
 
回溯2022年,谢先生全家倾尽积蓄购置这套顶楼住房。
 
开发商卖房时,重点推介室内楼梯的专属便捷性。
 
称可通过楼梯直达楼顶,方便散心、晾晒,私密性良好。
 
谢先生查看户型图后,确认楼梯在自家产权范围内。
 
随后签订购房合同,一次性付清86万余元房款。
 
同年年底,开发商通知收房,谢先生满怀期待前往查验。
 
他刚进入房屋,就发现楼梯口贴有明显的消防标识。
 
经现场工作人员说明,他才知晓楼梯的真实用途。
 
这套室内楼梯,是楼顶消防泵的唯一检修和通行通道。
 
当时整栋楼消防验收未完成,楼梯是验收的关键环节。
 
这意味着,该楼梯需作为公共消防通道长期保留使用。
 
谢先生当即找到开发商,质疑其未提前明确告知。
 
开发商辩称,户型图已标注楼梯,规划用途清晰明确。
 
认为谢先生购房时未仔细核实,责任应由其自行承担。
 
谢先生咨询消防部门后,确认该规划符合现行消防规范。
 
但消防部门也坦言,将消防通道设在业主室内并不合理。
 
根据《消防法》规定,消防通道需保持畅通无遮挡。
 
这就要求谢先生随时配合物业、消防部门的相关工作。
 
无论是消防泵日常检修,还是突发火灾的应急处置。
 
谢先生都需无条件开门,允许相关人员通过楼梯上楼顶。
 
这不仅影响居住隐私,也给谢先生的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2023年起,谢先生多次与开发商协商退房事宜。
 
开发商提出补偿物业费、约定固定检修时间等解决方案。
 
但谢先生始终无法接受,坚持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退房。
 
双方协商陷入僵局,纠纷一拖就是两年多。
 
2025年9月,谢先生正式向贵港市港北区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双方争议的核心的是开发商是否履行告知义务。
 
谢先生提交相关沟通记录,证明开发商未提及消防属性。
 
开发商则出具规划图纸,主张已通过合同隐含告知用途。
 
一审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作出判决。
 
认定开发商按规划施工,未构成违约,驳回谢先生诉求。
 
法院认为,谢先生需履行配合义务,可协商优化使用方案。
 
一审败诉后,谢先生并未放弃,随即咨询律师寻求新路径。
 
律师建议,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主张重大误解。
 
若能证明购房时对楼梯用途存在误解,可申请撤销合同。
 
此外,开发商隐瞒关键信息,也可能构成消极欺诈。
 
谢先生据此整理证据,于2025年10月提起上诉。
 
贵港市住建局已关注此事,将核查该规划的合理性。
 
当地房产行业也因此事,规范了顶楼户型的销售告知流程。
 
截至目前,谢先生仍未收房,涉案房屋一直处于闲置状态。
 
他已整理好全部上诉证据,耐心等待中级法院开庭。
 
开发商明确表示,将积极应诉,坚持原有立场不变。
 
物业已完善检修流程,每次检修都会提前24小时通知。
 
但谢先生依旧坚持维权,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
 
他每天都会关注上诉进展,期盼能撤销合同顺利退房。
 
这场因楼梯引发的购房纠纷,仍在等待司法的最终裁决。


信源:南国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