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85 股神巴菲特谈“控股投资的利润”
巴菲特曰:“就我们控股的公司而言,1966 年的收益主要有三个来源:(1)1966 年归属于我们的留存收益;(2)以低于我们控股权益的价值在公开市场买入更多股票;(3)控股公司持有的有价证券的未实现增值。”
控制类投资是巴菲特的投资类目之一,其它的还有基于产业资本视角的低估类、相对低估类和套利类三种。
在1966年,合伙基金的控制类投资的利润来源有三项:留存收益、低估股权和股票的未实现增值。
“留存收益”是指控股公司的未分配利润。比如控股公司今年赚了100亿,分了30亿给股东,剩下的70亿就是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会按照股权比例划分归属。其中,属于控股股东的部分即是巴菲特口中“属于我们的留存收益”。
“低估股权”是价格比每股价值低的股权。付出的是价格,买入的是价值。控股之后,继续在股市上买入低估的股票,这相当于套利。
“股票的未实现增值”是指控股公司买入的股票还没有卖出落袋为安,依然持有,但已经上涨,有所盈利,即浮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