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星期五(5月15日)发布公告指欧盟利用《外国补贴条例》,在对中国安全公司同方威视调查中,对中国实体采取的相关跨境调查做法,构成不当域外管辖措施,并要求组织、个人不得执行或者协助执行这项措施。
中国商务部针对欧盟《外国补贴条例》调查同方威视所采取的措施发布公告,并明确要求境内组织与个人不得协助执行,此举标志着中欧经贸争端已从个案摩擦升级为法律与管辖权的正面交锋。中方以“不当域外管辖”定性欧盟行为,直接指向了欧盟条例中赋予其单方面调查第三国企业在欧经营活动的权力——这种将补贴审查延伸至域外且缺乏国际共认依据的做法,确实与《联合国宪章》确立的国家主权平等与不干涉内政原则存在冲突。同方威视作为全球安检设备龙头企业,其遭遇的调查实则是欧盟在高技术领域运用贸易保护工具、对中国优势产业施压的缩影。中方拒绝配合执行,既是援引国际法中的“抗辩性管辖”原则维护国家经济主权,也是为后续采取对等反制措施预留法律空间。然而,值得警惕的是,若双方持续以行政命令阻碍企业正常跨境经营,不仅会摧毁中欧企业在对方市场的稳定预期,更可能撕裂本就脆弱的全球供应链规则。当争议从世贸框架溢出至单边反制轨道,最终受损的将是中欧两大经济体间的商业互信与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