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湖北黄石,妻子怀疑丈夫和一40岁女人有一腿,于是,她带着75岁老母亲和多个亲戚去

湖北黄石,妻子怀疑丈夫和一40岁女人有一腿,于是,她带着75岁老母亲和多个亲戚去女人家找丈夫,结果打了起来,老母亲和女人扭打时,女人摔倒受伤,伤情达到轻伤1级,最后,老母亲被判刑1年,并缓刑。女人反手又把母女俩告上法院,索赔医疗费等损失,法院这样判。



2021年,时年45岁的杨女士一直怀疑丈夫和40岁的程女士有不正当关系,心里憋着一股火无处发泄。

她越猜疑越觉得丈夫和程女士有事,但她一直没有抓到证据。

一天她见丈夫不在家,又起了疑心,下定决心去程女士家找丈夫,但自己一个人上门有点势单力薄。

为了给自己涨个气势,她拉上了时年75岁的母亲陈老太,又叫了好几个亲戚,一群人气势汹汹地冲到了程女士家里。

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事,双方各有怨气,一见面更是话不投机半句多,没说两句就爆发了口角,吵到情绪激动时直接扭打在了一起。

混乱中,陈老太冲上去和程女士扭打到了一起,结果,导致程女士不小心摔倒受伤。

原本以为只是普通争执,没想到经法医鉴定,程某的伤情已经达到了轻伤一级,这事瞬间从民事纠纷升级成了刑事案件。

你说这杨女士发现婚姻可能出现问题,她第一时间不是和自己的丈夫厘清问题,反而把所有愤怒都倾泻到第三方身上。

甚至觉得“我是受害者我有理”,上门闹事是天经地义,完全忽略了私人恩怨,却不顾这么做的法律后果。

最终,害了老母亲也坑了自己,真是得不偿失。

这件事中,陈老太将程女士打成轻伤一级,但她年纪大了已经75岁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很多人觉得“年纪大了犯罪就能免罚”,这是完全错误的认知。

《刑法》第17条第1条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对75周岁以上老人确实有从宽处理,但不等于“豁免”。

如果是老人故意犯罪,只是“可以”从轻,不是必须从轻,要是情节特别恶劣同样正常判。

本案中,陈老太故意打人致轻伤,本身应该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因为她年满75岁,还有自首、认罪认罚的情节。

所以,法院不仅从轻判了陈老太有期徒刑1年,还依法适用了缓刑。

也就是说,陈老太不用真的去监狱服刑,已经是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宽待,但该承担的刑事责任和案底是躲不掉的。

不过,程女士并没有算完,她受伤后花了不少钱,于是,她将杨女士和陈老太一起告上法院,要求对方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责任。

其实,不是只有动手打人才叫有错。

这件事的起因就是杨女士怀疑丈夫外面有人,主动拉着母亲、亲戚冲到别人家里“讨说法”。

本身私闯他人住宅就不对,而且她明知道一群人上门对峙很容易激化矛盾、发生冲突,还主动召集亲属,相当于给这场打架“搭了台子”,是整件事的始作俑者。

就算杨女士没伸手打人,她的召集行为和后面程某受伤的结果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法律上肯定要她为自己的过错担责。

所以,法院认定她承担20%的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陈老太赔偿程女士45928.39元,杨女士赔偿15309.47元。

这也提醒大家:不要觉得“我没动手就没责任”,挑事的、组织的,一样要为后果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