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隆真
郭隆真(1894年3月18日-1931年4月5日),女,回族,原名郭淑善,又名林一、嵌浚、林逸,化名石衫,河北省大名县金滩镇人。
1909年,15岁的郭隆真在新思潮的影响和父亲的支持下开办元城县第一女子小学堂,并自任义务教员。1913年,郭隆真被选送到天津直隶女师上学,结识了刘清扬、邓颖超,经常在一起探讨国家大事,阅读进步书籍,思想进步很快。1917年,为了冲破封建婚烟的束缚,与家庭决裂;1919年8月23日,郭隆真被推选为赴京请愿代表,要求惩办镇压山东回、汉爱国者的刽子手马良时被捕,后经中国各界的强烈抗议,被释放;出狱后,郭隆真同周恩来、邓颖超、刘清扬等共同组织了“觉悟社”,并创办《觉悟》杂志;1920年11月,郭隆真到法国勤工俭学,192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4年,郭隆真被派往苏联莫斯科东方大学学习;1930年秋,郭隆真任中共山东省委委员、中共青岛市委常委兼宣传部长;11月,郭隆真再次被捕。1931年,郭隆真被转押到济南第一监狱。在狱中,她受尽各种酷刑,严守党的机密。1931年4月5日被杀害。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民国元年创办当地第一所女子学堂,开风气之先。
1913年入天津直隶第一女师读书,结识刘清扬、张若名、邓颖超等时代英才。
1917年抗婚,震动全县。
1919年与周恩来、马骏等人领导天津五四运动,创建“觉悟社”,期间三次被捕,最长一次坐牢半年。
1920年与100多名同学一起扬帆出海,赴法勤工俭学。
投身革命
1923年由周恩来介绍入党,成为河北第一位中共女党员。
1924年受党委派到莫斯科东方大学学习,次年回国,任职国民党北京市党部,在李大钊同志领导下开展秘密工作。
1926年创办缦云女校,作为党的地下活动机关,并主编革命刊物《妇女之友》,影响颇大。
1927年白色恐怖中第四次被捕,判刑12年,坐牢一年多被营救出狱。
两年多的牢狱生活,使她与北京的党组织失去了联系。1929年初为寻找党组织,只身南下,在上海邂逅阔别多年的邓颖超,通过邓颖超她与党中央取得了联系。同年春被派往东北,任中共满洲省委委员(省委书记刘少奇)、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出色领导了那里的工人运动。期间第五次被捕,不久获释。
1930年3月被调回沈阳。不久她被选为中共满洲省委委员,满洲省委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同年山东青岛的党组织遭破坏。6月被党中央派往青岛任山东省委委员,青岛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负责重组党组织,参加中共山东省委的领导,任省委妇委书记。经过郭隆真与陈少敏等同志的共同努力,不仅重建了党组织,而且还连续发动了几次罢工。先后创办了《红旗报》《海光报》等革命刊物。11月2日在海边四方村与一女工骨干密谈时,引起特务怀疑,不幸被捕。这是她一生第五次入狱。
1920年天津觉悟社成立时部分成员合影
1920年天津觉悟社成立时部分成员合影
英勇就义
1931年春被解往济南,国民党山东省政府主席韩复榘亲自审讯她。面对敌人的威逼利诱,严刑拷打,郭隆真坚贞不屈。4月5日凌晨,她和邓恩铭等同志一起被敌人杀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