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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离谱了!领证一年半,婚礼办了,70多万花出去了,但两人一次实质夫妻生活都没有过

太离谱了!领证一年半,婚礼办了,70多万花出去了,但两人一次实质夫妻生活都没有过,男方终于撑不住了……

福建宁德的连先生,2024年9月经媒人牵线与陈女士登记结婚。

按当地习俗,他们家一口气掏了彩礼28.8万、三金9.1万,加上婚俗红包、酒席等开支,总花费超过72万。

可婚后问题来了——陈女士因工作原因长期住在闽侯租住处,每周只回福州仓山婚房一次,但每次回来都以各种理由拒绝同房,整整一年半,两人从未有过正常夫妻生活。

连先生说,多次沟通,女方就是不答应。

更让人唏嘘的是,双方的说法完全对不上。连先生坚持“一次都没有过”。

陈女士的父亲却给了另一个版本——他承认小两口确实试过,但每次都不顺利,时间一长两个人都有些紧张,慢慢就没了意愿。

他还补充,婚前做过婚检,身体上没有问题。至于72万的退款要求,陈父直接反问:酒席和礼品都是办婚礼的正常花销,这个凭什么要退?

法律上,这事儿其实有说法。按照最高法涉彩礼纠纷的司法解释,办了结婚证但不构成实质共同生活的,给彩礼那一方有权要求返还。

核心争议在于“共同生活”四个字怎么认定——不是同住一个房子就完了,而是要看有没有形成真正的夫妻权利义务。

之前就有法院判过类似案子,一方不履行夫妻义务,另一方拿回了大部分彩礼。

这哪是娶媳妇,分明是花72万买了一张结婚证。婚姻不是签个合同就把人锁死了,身体是最诚实的——不愿让你靠近的人,心里早就给出了答案。

结婚一年半没同房,这彩礼到底该不该退?退多少你觉得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