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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7月21日深夜,杨灵芝以一种惨烈、血腥的方式结束了一个长期霸占她、凌辱

1996年7月21日深夜,杨灵芝以一种惨烈、血腥的方式结束了一个长期霸占她、凌辱她的男人的性命。
 
1996年7月21日深夜,河南内乡县一家小理发店里,5岁的二丫跪在墙根木板凳上,小脑袋耷拉着,困得睁不开眼,几步之外,张勇烂醉如泥,鼾声粗重。
 
杨灵芝站在那儿,看着这一大一小,脑子里有什么东西彻底断了,门边那根粗重的铁棍,就这么握进了手里。
 
杨灵芝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
 
1994年,丈夫因盗窃被判十年,杨灵芝替其窝赃入狱三个月,罚金掏空家底,两个女儿送回娘家,她独自南下深圳。
 
到深圳第一天,一个自称河南老乡的男人张勇收留了她,当夜,张勇掏出猎枪,用暴力强行侵犯了她,第二天,她的身份证和行李被悉数扣下。
 
在那个年代,一个外地女人没有身份证、暂住证和务工许可证,在城市里几乎是任人拿捏的存在。
 
更致命的是,一旦证件被扣,连报警都成了危险——没有证件的流动人员,随时会被以“盲流”名义收容遣送。
 
此后两年,张勇带她辗转落脚内乡,开了这家理发店,殴打是家常便饭,后来二丫被接来,张勇连五岁的孩子也不放过,罚跪、断食,杨灵芝想过逃,但身份证被扣,身无分文,张勇说:“敢走,杀你全家。”她信。
 
更深的绝望在于,1996年的中国,“家庭暴力”这个词在法律上根本不存在,长沙年初颁布了内地第一份反家暴地方性文件,仅是一纸行政规章。
 
杨灵芝那时去报警,警察顶多当作“家庭纠纷”劝几句,中国直到2001年修订《婚姻法》才首次明确禁止家暴,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更是在2016年才施行——距她被囚在那间理发店,整整二十年。
 
那晚,张勇酒后又是一顿毒打,把二丫罚跪,折腾完倒头便睡,夜深了,鼾声和孩子压着的哭声搅在一起,杨灵芝脑子里反复转着一件事:这样的夜晚,还要过多少个?
 
铁棍落下,比想象的重,也比想象的轻。
 
张勇死在血泊中。杨灵芝本想就此了断,身后传来二丫的声音:“妈妈,我怕。”她放下铁棍,处理掉尸体,背起二丫,沿312国道往西走,走进了一段没有终点的逃亡。
 
八年后落网,等待她的是一道法律难题:两年囚笼与那一棍之间,能不能画上法律认可的逻辑线?1997年修订的《刑法》放宽了正当防卫标准,但“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这一时间要件,在张勇昏睡状态下几乎无从满足。
 
判决:死缓。
 
杨灵芝却感到如释重负,办案民警破案后没有一丝高兴,派出所长吴建波面对母女俩,心里沉重得说不出一句话,有记者问杨灵芝后不后悔,她沉默了很久,说:“我只是想让我的孩子,不用再跪着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