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和乘顺风车相识的女友闪婚,并把千万房产登记在妻子名下,闪离后女方要求按99%比例分割房产,法院判了
资料显示:双方婚姻名义上虽有三年多,但真正在一起同居的只有六个月,双方没有共同的子女,最后法院判了女方50万,减去女友为房产出的过户费11.9万,实际得了38.1万。
网友:男方亏大了,女方是离过婚,并带有一女儿,只同居了半年,等于男方养了三年别人的女儿,半年38万什么人找不到啊😦
评:说白了就是:男的闪婚,把自己千万房产直接登记到女方一人名下,俩人名义结婚三年多,实际同居过日子就六个月,没孩子、没共同经营家庭。
后来闪离,女方狮子大开口,要按99%分这套大房子,想凭空拿大头。
结果法院根本不惯着:
没按房产市值比例分,也不支持女方99%的离谱要求,综合看婚姻实际相处时间短、没生育子女、房产本来就是男方婚前核心资产,只酌情判给女方50万。
再扣掉女方当前过户时自己出的过户费11.9万,最后到手就38.1万。
核心道理很简单
1. 不是房产证写谁名、婚后挂名,就能凭空吞掉大额婚前资产;
2. 婚姻实质存续时间太短、没尽家庭义务、没生娃,法院不会让一方坐享巨额财富;
3. 这种闪婚送千万房产的操作,本身就太冲动,法律也不会纵容一方借机暴富。
最后小结一下:想靠短期结婚蹭豪宅、薅高额家产,现在法院根本不支持,白忙活一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