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一个日军中将正在被执行枪决,行刑的士兵朝他开了三枪,但没死,监刑军官示意再开一枪,剩下的就交给老百姓来处理!
抗战胜利后,中国终于迎来了清算侵略罪行的时刻。国民政府依据《战争罪犯审判条例》,在全国设立 10 个战犯军事法庭,对侵华日军战犯展开系统审判。其中,广州行营军事法庭负责华南地区案件,共拘捕战犯 951 人,是全国规模最大的战犯审判法庭之一。
而在众多罪行累累的战犯中,日军华南方面军最高指挥官田中久一,成为最受关注的核心人物。他不仅是华南日军最高指挥官,也是当时在中国被依法处决的最高军职日本军官。
田中久一 1890 年出生于日本兵库县,毕业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和陆军大学,还曾赴美国考察军事,是军国主义体系培养出的职业军官。全面侵华战争爆发后,他凭借侵略罪行一路升迁。
1938 年任台湾军参谋长,1940 年晋升陆军中将,1943 年出任日军第 23 军司令官,1944 年又兼任香港占领地总督,掌握华南日军最高指挥权。当地百姓称他为“华南之虎”,这个称呼背后,不是威名,而是无数中国军民的血泪。
在华南期间,田中久一主导和纵容了多起惨案。1938 年 10 月,他下令出动百余架日军飞机,对广州及周边不设防城镇进行无差别轰炸,造成平民死伤超过 10 万人,城区大片建筑化为焦土。
1942 年惠州惨案中,日军屠杀无辜百姓 2000 余人,还炸毁医院,残害医护人员和伤病员。1944 年,为掠夺湘桂会战物资,他派兵围剿广东台山三社乡,杀害反抗乡民 245 人,并在广西蒙墟集体屠杀被俘士兵。其部队所到之处,奸淫掳掠、滥施酷刑,给华南百姓留下难以愈合的伤口。
日本无条件投降后,田中久一曾在广州中山纪念堂签署投降书,起初还被当作善后联络人员,并未立即受到追责。后来,国民政府明确战区最高指挥官应以战犯论处,他的罪行才被彻底清算。
美军上海军事法庭曾因其杀害美军飞行员而判处死刑,但中方提出严正抗议,认为他在华南对中国人民犯下的罪行更加深重,必须由中国法庭审判、在中国执行处决。
最终,美军将其移交广州军事法庭,这不仅是案件移交,更是中国维护司法主权、替本国受害者讨回公道的重要一步。
1946 年 5 月,广州军事法庭正式审理田中久一案。案件历时 4 个月,经过 15 次庭审,是全国耗时最长、取证最细的战犯审判之一。庭上,田中久一起初百般抵赖,声称屠杀劫掠都是部下擅自行动,自己毫不知情,还企图用“战争难免伤亡”为罪行开脱。
但检察官拿出轰炸记录、幸存者证词和现场物证,一项项揭穿他的谎言。面对铁证,他最终不得不低头认罪,承认日本发动侵略战争是错误的,表示愿意接受审判。
1946 年 10 月 17 日,广州军事法庭以纵兵屠杀、强暴劫掠、滥炸平民等 14 项战争罪名,判处田中久一死刑。经国民政府核准后,1947 年 3 月 27 日,刑罚在广州流花桥刑场执行。
那一天,广州万人空巷,学校放假,市民自发赶到刑场周边。他们不是为了看热闹,而是要亲眼见证这个华南头号战犯走向末日。多年积压的悲愤、失去亲人的痛苦、对公道的等待,都汇聚在那一刻。
行刑前,检察官依法验明正身,允许田中久一吸半支烟、饮半杯酒。随后,他被押上卡车游街示众,车身悬挂“枪决日战犯华南最高指挥官田中久一中将”的横幅。
到达刑场后,田中久一跪伏在地,行刑士兵依法执行枪决。枪声落下,这个双手沾满中国人民鲜血的战犯当场毙命。
民众在枪决后宣泄愤怒,那不是简单的仇恨,而是苦难者对侵略者的控诉,也是对无数死难亲人的告慰。随后,工作人员依规收敛遗体,处决程序正式完成。田中久一伏法,证明侵略罪行不会因投降而被遗忘,也不会因时间流逝而被轻轻放下。
它是中国人民反抗侵略、伸张正义的重要见证,也提醒后人:战争罪责必须清算,历史真相必须铭记,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能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