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女子,早产双胞胎,情况危急,需要一大笔钱,向大伯借了115000元,承诺以房子抵押给大伯。此事过了13年,女子将那套抵押的房子卖了80多万,换了套小户型,剩下的钱存着,却没把钱还给大伯。大伯听说这事后,找上门去,她说会把钱还大伯,按银行定期给利息。大伯没说什么,只是认为,能把本钱拿回来就行。还说,通过这事,总算认清了这么一个人。
这女子的做法真的不对。
你既然把房抵押给了大伯,你要卖这房子,怎么也该跟大伯说的啊?你倒好,不说一声就卖了。即便你卖了,可你总该把大伯的钱还给大伯吧?而且应该付高利息才对。至于大伯要不要,那是大伯的事。可你宁愿把钱存起来,也不还给大伯。如果大伯不找上门来,你还不知会拖到何时?女人这行为,分明就是白眼狼,这真让大伯感到寒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