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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7万遗产+几套房,亲生女儿只配拿一部旧OPPO?辽宁鞍山这桩案子看得人血压飙

857万遗产+几套房,亲生女儿只配拿一部旧OPPO?辽宁鞍山这桩案子看得人血压飙升!母亲前脚刚走,舅舅后脚转走300万给儿子,把外甥女当空气。女儿怒告法庭要求全数返还,法官手里的法槌,到底敲向了谁?结果可能颠覆你的认知!

主人公是辽宁鞍山的范女士,也就是刘某的母亲,这一辈子过得挺坎坷,先后经历了两段婚姻,两任丈夫都早早离世,没能陪她走到最后。

她和第一任丈夫生下了女儿刘某,可刘某从小就肢体残疾,还身患多种疾病,根本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一辈子都得靠人照顾。

范女士是个能干的人,一辈子打拼下来,攒下了不小的家业,光银行存款就有857万,还有好几处房产,外加一些金银首饰,按说就算她走了,这些家产足够刘某安安稳稳过一辈子了,谁也没想到,最后会闹成这样。

范女士是2023年6月去世的,她走之前,其实早早就安排了身后事,但这份安排,却彻底伤了女儿的心。

根据法院公布的二审判决书(中国裁判文书网可查),范女士在去世前三天,也就是6月19日,立下了一份遗嘱,明确说自己的所有遗产,全都归弟弟范某甲继承,理由是“弟弟夫妇多年来对我悉心照顾,尤其是我重病期间不离不弃”。

为了让这份遗嘱看起来合法,范某甲还拿出了一份医院证明,是6月18日范女士化疗科的管床医生出具的,说范女士当时神志清醒,能独立思考,完全有能力订立遗嘱,而且立遗嘱的时候,还有律师在场见证,全程都录了音、拍了像,看起来每一步都合规合法。

可只要仔细琢磨,就会发现这份遗嘱前后全是反常的细节,让人不得不怀疑其中的猫腻。

首先,立遗嘱的时间太蹊跷了,范女士6月就去世了,遗嘱是6月19日立的,距离她离世只有短短几天,而且就在立遗嘱前三天,也就是6月16日,范女士刚给舅舅范某甲签了授权委托书,让他全权办理自己的房产过户、银行取款等事宜,说是用来支付自己的生活费和医疗费。

可转头三天后,就立下遗嘱把所有遗产都给舅舅,这时间线太紧凑,难免让人多想,是不是舅舅趁范女士病重,有意引导她立了这份遗嘱?

更让人不解的是,范某甲在范女士去世前后的操作,实在太反常。

根据平安吉林官媒报道,范女士生前,范某甲就已经从她的银行账户里取现、转账合计462万多,等到范女士去世后,他又接着操作,累计取走了394万多人民币和1626美元,前后加起来正好是857万,一分不少。

而且就在立遗嘱的当天,范某甲还从自己的账户里取了300万,立马让儿子范某乙开了三个银行账户,每个账户存100万,后来又合并到一个账户里,庭审的时候,范某甲自己也承认,这300万是范女士生前赠与他儿子的。

请问,哪有母亲病重临终前,还特意赠与外甥300万,却对自己残疾、无依无靠的女儿不管不顾的?

还有一点,范某甲在遗嘱里说,范女士两三年前就已经给了刘某100万现金和三处商铺,估值大概160万,还说以后刘某雇佣保姆、看病、生活的花销,要是不够,他会负责资助,保证刘某生活无忧,他自己也签了承诺书。

可这话听起来更像借口,刘某本身肢体残疾,身患多种疾病,光是看病吃药就需要一大笔钱,三处商铺就算有租金,也未必够她的日常开销和医疗费用,而且范某甲所谓的“资助”,从来没有实际履行过,说白了,就是拿这句话当挡箭牌,堵住外人的嘴。

刘某当然不能接受这个结果,自己是母亲唯一的亲生女儿,还是个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残疾人,母亲怎么可能把所有遗产都给舅舅,而只给自己留一部旧手机?

她坚信,这份遗嘱肯定有问题,是舅舅范某甲胁迫或者诱导母亲立的,于是她一纸诉状,把舅舅范某甲和表弟范某乙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返还母亲的857万存款、房产,还有金银首饰,另外还要赔偿5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可打官司靠的是证据,不是情理,这也是刘某最终败诉的关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产继承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也明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必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就要承担不利后果。

刘某质疑遗嘱无效,说舅舅胁迫母亲,但她拿不出任何实质性的证据,既没有证明母亲立遗嘱时神志不清,也没有证明舅舅有胁迫、欺诈的行为。

她要求返还金银首饰,却没法证明这些首饰确实存在,也没法证明是范某甲占有了;她要求返还房产手续,可房产属于遗产,已经在范某甲另案起诉的继承纠纷中处理,本案没法重复审理。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范某甲返还刘某母亲生前使用的那部OPPO A59s旧手机,驳回刘某的其他所有诉讼请求。

刘某不服,提起上诉,可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了她的上诉,维持原判。

也就是说,刘某到最后,除了一部承载着对母亲思念的旧手机,什么都没得到,而舅舅范某甲,却凭着那份存疑的遗嘱,独占了母亲所有的巨额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