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男子入住了一家酒店,收拾一番后准备睡觉,没想到夜里竟然被房间里“细细簌簌”的声音吵醒。打开灯后发现,床上有个“小强”,主要是体格还很大,当天晚上就喊来工作人员,对整个房间进行了消杀,谁知道第二天早晨,又出了不少。酒店经理一会儿说“很正常”,一会又说“很奇怪不知道哪来的”,这就让住客一头雾水了。
如今,酒店已经全额退款了,他们自己还表示很委屈呢。
(大河报5月4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不过出现这个东西,确实有些吓人哦,谁看到,不感到难受跟恶心呢。
张先生是山东人,来到苏州这边旅游。
当时在当地预定了一家酒店,房费是329元一个晚上。办理好入住之后,张先生就先带着家人外出玩耍了。
大概玩到晚上回来的时候,尚且没有察觉到异常,一家人就洗漱完毕睡觉了。
谁知道,关了灯,睡到夜里的时候,就出事了。
张先生感觉房间里有“细细簌簌”的声音,老婆孩子都睡得正香,张先生也不敢有大动静,就想着继续睡觉。
可是谁知道,没多久这个声音又来了,张先生忍不了半点,立刻就打开灯查看情况。
果然,就在床上的被子中间,有一个很大的“大强”,它还瞪着张先生呢。
这下可给张先生吓得够呛,直接一下子跳起来,旁边的老婆孩子也都惊醒了,大家也都睡不着了。
张先生赶紧把这个情况告诉给了前台,前台通知了专门的人员过来处理,处理掉之后,也对整个房间进行了消杀。
处理好了之后,酒店表示,消杀已经到位。
而处理的时候,酒店的经理也表示:苏州空气潮湿大,有这个东西也是很正常的。
也很晚了,之后张先生就凑合地睡觉,但是身上感觉很痒,怎么也睡不着,就又联系了酒店经理,但是对方表示,当晚已经满员,就先将就着吧。
张先生几乎就是一整晚没有睡好,第二天,迷迷糊糊地醒来。
起床之后,张先生看到,房间里还有几个“不速之客”出现了,在房间里逗留着呢。
为避免扯皮,张先生立刻就拍照、拍视频做记录,将这一切都进行了搜证。
随后,工作人员又进来进行消杀,以为是床头柜里面有问题,就把床头柜给抬出去了。
谁知道,就这个房间,后面又零零散散的出来几个,也着实令人烦恼。酒店经理也头大,张先生更加是产生了心理阴影。
针对张先生造成的损失,酒店提出的补偿方案是:之后可以更换房间,退房费,并且赠送两张早餐券。
然而,对于这一点,张先生则不答应,表示内心已经遭受创伤,这样的补偿根本没法弥补。
酒店经理一开始说这样的情况很正常,如今看到接二连三的“小可爱”进来,他也是一头雾水,表示“我现在也感觉很奇怪,也不能理解怎么这么多,最近要进行源头排查、完全消杀,整体保证顾客的权益。”
“只是我们该做的都做了,客人还是不大满意。”酒店经理也很无奈。
如今,相关部门也已经介入了调查。
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从法律伤来看,酒店已经构成了严重违约跟侵权,必须要承担全部的责任。
《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该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遵循诚信原则。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应该承担继续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的张先生,入住酒店,支付了房费,跟酒店已经形成了住宿服务合同。
作为酒店,其核心的法定义务就是要提供安全、卫生、健康的居住环境,但是酒店却构成了根本违约,因为屋内爬了“大强”,可见卫生不符合标准。
当天晚上就出现了,夜里顾客提出换房,可惜的是房间满客,无从调换,也让客人住宿的目的落空,没法正常休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接受服务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有权要求服务方给出符合安全的要求。如果经营者服务有缺陷,不符合约定,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本案中的张先生,面对这次遭遇,可以要求酒店做出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
而且这类小东西,可能还会影响健康,张先生已经反馈,他浑身发痒,可见已经有了损害。
对于这件事,您怎么看呢?
信源:大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