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一女子生前立下遗嘱,将名下存款857万元和5套房子等财产,全部留给亲弟弟。女子死后,其女儿不认这份遗嘱,还将女子的弟弟与女子弟弟的儿子一并告上了法院,要求他们返还女子的全部遗产,并且还要赔偿她5万元精神损失费,她认为肯定是舅舅与他儿子串通欺骗了母亲。但法院的判决让女子的女儿感到难以置信。
据悉,范女士这一生结过两次婚,但两任丈夫都是因病先后离世。后来范女士未再结婚,一直与四肢残疾且患有多种疾病的女儿刘某一起生活。
好在范女士能力不错,经过多年的打拼,攒下了千万家产,足够母女二人一起生活。
然而命运又对范女士开了个玩笑,范女士去医院体检时被查出了重疾,而且时日不多。
在生命进入倒计时前,范女士立下了一份遗嘱,她将名下的857万元存款和5套房子都留给了自己的亲弟弟范某。
2023年6月16日,范女士因病离世,范某则用遗嘱将范女士名下银行账户中的存款857万元都给转走了,然后拿出300万元给了他的儿子范某某。
刘某得知此事后气愤不已,认为范某就是贪图其母亲的财产,而且母亲的手机也在范某那,所以要求范某和范某某返还全部财产和手机,但遭到了拒绝。
刘某认为这份遗嘱肯定是假的,或者母亲是被迫的,所以一直追着范某一家不放,要求他们给个说法。
范某见刘某已经有点失去理智,便去法院申请宣告刘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被法院给驳回了。
刘某见双方的关系已经彻底决裂,于是将范某和范某某告上了法院,要求确认遗嘱无效,并要求二人赔偿5万元精神损失费。
范某的心里十分不是滋味,和外甥女对簿公堂不是他想看到的,但为了当初对姐姐的承诺,范某还是出庭了,并且提交了遗嘱、承诺书以及相应的视频证据等。
根据医院出具的一份材料,可以确定范女士在立遗嘱时,头脑处于清醒状态。
根据遗嘱和视频证据,可以确定范女士是自愿立下遗嘱,并且有律师在一旁见证。
根据承诺书显示,范某答应了范女士将来会在刘某有需要的时候提供帮助。
范某辩称,姐姐范女士生病后一直由他在照顾,长达多年,所以姐姐才把遗产全给了自己。而姐姐在生病初期,就已经将名下100万元存款和3处共价值160万元的商铺过户到了刘某名下。
范某还称,自己答应过姐姐将来要好好照顾刘某,如果刘某生活花销不够,或医疗费不够,自己都会予以资助,确保她的生活和医疗条件。
对于刘某和范某的纠纷,其实主要在于遗嘱是否真实有效上。
《民法典》第1137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由此可见,录音录像遗嘱必须有2人以上,且不能是继承人或者相关人员。
法院经过调查,确认了范女士在立遗嘱时,头脑清醒,遗嘱中的内容是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录音录像的程序合法,所以该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遗嘱既然有效,而遗嘱的法律效力要大于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在有遗嘱的情况下,应当按照遗嘱来处理等原则,范女士名下的财产应当由范某来继承。
因此,法院认定范某和范某某获取范女士的遗产的行为,不构成不当得利。
但是刘某主张自己母亲的一部手机在范某那里,而范女士并未对手机的归属进行约定,所以这部手机应当作为遗产由刘某来继承。
最终,法院判决范某应当将手机归还给刘某,同时驳回了刘某的其他诉请。
刘某对于法院的判决不服,认为法院偏袒范某,于是提起了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故驳回了刘某的上诉请求,维持了原判。
最后,范女士这样分配财产其实并没有问题,要知道刘某四肢残疾还有多种疾病,全程由保姆照顾。如果一次性给刘某太多的财产,难免会让人惦记,毕竟刘某毫无反抗能力。
100万元现金加3个商铺的租金,已经够刘某的基本生活了,就算不够还有舅舅范某来兜底。
只希望舅舅能遵守当初和姐姐的约定,好好照顾好外甥女,不要因为这次的诉讼而违背了自己的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