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哪个男的能受得了!河南许昌,一男子与女友订婚并支付了7万元彩礼,可他的女友竟在自己的号上官宣和其他男子在一起并同居的视频,还把订婚男友删了,订婚男友得知后崩溃了,决定退婚,要求女方返还自己的7万元彩礼钱。女子解释是别人拿走她的手机发的那些东西。那个男的是因为想追求她,没有追上,才在聚会中趁她去厕所,私自拿了她的手机,就此报复。尽管是误会,但二人感情仍无法复合,女子只同意返还6万元彩礼。(信息来源于5月13日的浪张新闻)
32岁男子小关(化名)经媒人介绍与一女子小芳(化名)相识没多久就订婚,小关向小芳支付彩礼7万元,加上其他消费总共花费十余万,他们年后准备结婚。
可年后,小关发现小芳把他的好友删除了,这让他莫名其妙,小芳居然提出退婚,但毫无理由,小关觉得非常奇怪。
小关通过朋友看到小芳的朋友圈发了个官宣视频,视频中一个陌生男子自称是小芳的男友还说他们已经同居了。
看到这一消息,小关崩溃了,没想到他的女朋友居然是这样的人,跟自己在一起的同时,还同时跟别的男人在一起。
他还听说不只是官宣的那一个,她还同时交往了好几个男的。
这小关哪受得了啊,换做任何一个男的也受不了。
小芳其实对所谓的官宣恋情也蒙圈了,自己啥时候官宣的新恋情啊,自己都不知道呢,她看了一下手机,她自己都想知道自己的新男友是谁呀?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那不是曾经追求自己,但是被自己拒绝的小李(化名)嘛!小芳问小李到底是怎么回事。
后来才弄清楚,原来是他们一群好友一起聚会时,小李趁小芳上厕所,偷偷拿的她手机发的那条官宣视频,他当时喝了点酒,是一时情绪上头,想借此报复小芳。
他们同居,还有小芳还跟其他男人在一起的消息全是小李一手编造的,目的就是报复泄愤。
尽管后来小芳和小李都跟小关解释了,他们根本没有在一起过,小李也承认了所有的那些谣言都是他胡乱编的,但小关还是半信半疑,心里也还是不舒服,他们俩都不想继续交往了!
小关提出要退婚,并要求小芳返还自己的7万元彩礼。
小芳同意退婚,但拒绝返还全部的7万元,而是说只能返还6万元。
目前,警方已介入调解,处理这场彩礼与名誉的纠纷。
《最高法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本案中,双方仅订婚未办理结婚登记,符合该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若小关起诉要求返还彩礼,原则上应当支持。
但本案的特殊性在于,小芳同时也是受害者,婚约解除的原因系因第三人捏造事实所致,这不影响她返还小关的彩礼,但她也可以主张自己的权益。
《民法典》第1025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捏造、歪曲事实;(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小李盗取小芳手机,伪造"他们在一起交往并官宣"的视频,同时还称小芳还与其他男人在一起,属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
该行为构成对小芳名誉权的侵害,小芳有权依据上述条款要求小李承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1032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小李未经小芳同意,擅自拿她手机,进入其私人通讯领域,伪造并发布涉及小芳私密情感生活的内容,属于侵扰私人生活安宁、处理他人私密信息的行为,小李同时还侵害了小芳的个人信息权益。
小李的行为是不道德的,同时也是违法的,追求他人不成,就想毁了人家的名誉,是多么卑鄙的做法,看来小芳当初没有选他是明智的选择。
小芳和小关因为误会而解除婚约还是有点可惜的,但隔阂一旦产生,还真的不能将就,不然日后也会因此引发更多的矛盾!
大家对这件事怎么看?评论区一起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