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广州,女子应聘总经理助理,要住到对方的家里,随时配合对方的工作。对方晚上就让女子

广州,女子应聘总经理助理,要住到对方的家里,随时配合对方的工作。对方晚上就让女子去他房间聊聊天,女子没有接对方的语音,第二天谎称是太困了,没听到。男子旁敲侧击,说公司老板和助理要心领神会,希望女子当晚能够主动出现。最后,女子坚守底线,结果被对方辞退了,事后她报警了!男子则说自己可能喝了点酒,说了不该说的话,但是自己什么都没做呀。

小杨,最近应聘到一家软件公司当张总的助理。

张总是一位单身男士,面试时就讲清楚了,助理需要住到他家中,方便随时配合工作。

小杨想了想,觉得这样相当于包吃包住,还能多一份收入,便答应了。

不过张总朋友很多,经常会来家里谈业务,所以助理还得负责洗衣服、洗碗、拖地之类的家务。

至于烹饪,张总比较擅长,不用助理帮忙。

小杨认可了这一要求,双方进入试岗期。

可小杨入职第二天,张总就在深夜给她发信息,先是关心她身体有没有不舒服。

小杨客气回复,一切都好。

随后张总直入主题,希望小杨洗完澡后去他房间聊聊天,再抱抱她。

小杨察觉不对劲,立刻意识到有危险,没再多说,匆匆盖被睡觉,还锁紧了房门,一心保障自身安全。

张总并未放弃,见小杨不回信息,直接发起语音通话,小杨第一次直接挂断,第二次也选择无视,任由铃声响着,始终不接听。

张总无奈,只留下了“没意思,给你机会,你不珍惜”的文字。

之后小杨想缓和局面,谎称前一晚太困,没听到语音消息,还解释本来想发信息问对方,自己洗衣服的话,洗衣机声响会不会打扰到他。

张总并未多言,只是表示老板和助理应该心领神会,不该有距离感,依旧希望小杨当晚主动去找他。

小杨三观端正,即便对方是单身,这种方式也绝非正常追求异性的做法,她认定张总并非值得跟随的上司。

之后小杨刻意与张总保持距离,明确表示工作事宜只在白天处理,晚上需要休息,不愿被打扰。

张总心知肚明,随即通知人事将小杨辞退。

小杨后来在网上发现,三年前张总就被爆出过此类不轨行为,于是直接报警,不想让更多女生遭遇同样的经历。

2026年5月12日11时52分,小杨拿到了民警的回执单。

而张总却对外声称,自己当天确实喝了酒,也说了些不妥、越界的话,但自己并没有做出实际行动。

很多人觉得,张总之心路人皆知,可就像他说的,没有实际行动,他还会不会受到处罚呢?

首先,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信息等方式实施性骚扰,或是利用职权、从属关系对他人进行身心侵扰,都是法律明令禁止的。

本案里,双方本就是上下级,小杨又因工作住在张总住处,处于弱势位置。

张总深夜发暧昧信息,还让小杨洗完澡去他房间、提出亲密要求,明显违背小杨意愿。就算没有肢体接触,单看这些言语信息,法律上也已构成性骚扰。

其次,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没有正当理由,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关系,更不能因为员工拒绝不合理要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就随意辞退员工。

小杨一直坚守工作边界,拒绝工作外的不当接触,这是合法的自我保护。

公司就因为她不配合张总的私人不当要求将其辞退,没有任何合法依据,属于违法辞退。

另外,民事诉讼一直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受害者拿出基础事实证据,就完成了初步举证,对方要是不认可、想推脱责任,就得自己拿出证据来证明。

小杨有聊天记录、通讯记录还有报警回执,完全能还原事情全貌,已经尽到举证责任。

张总总说自己喝了酒、没实际行动,可只是空口辩解,没有任何实质证据,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除此之外,劳动法律也明确保护劳动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宁和正常休息的权利,用工要求不能违背公序良俗,更不能超出正常工作边界。

公司要求女员工住进单身男高管家里,24小时待命还要做家务,早已超出正常工作范围,既不合理也不合法,还容易滋生侵权问题,劳动者完全可以拒绝这种用工安排。

最后要明确一点,法律上,喝酒从来不能成为免除责任的理由,不管有没有喝酒,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行承担法律责任。

所以张总不能拿喝酒当挡箭牌,他的言语骚扰已经实际发生,也给小杨带来了精神困扰,仅凭酒后失言这一说,没法免除他的法律过错,相关部门完全可以依法处理。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素材来源于网易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