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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检察院、法院通知你去听证、谈话,你心里一定在打鼓:他们是真想听我的理,还是只是

当检察院、法院通知你去听证、谈话,你心里一定在打鼓:他们是真想听我的理,还是只是走个过场?

两分钟时间,陈律师教你快速判断。看三点:

第一,看态度,是“真想听”还是“赶时间”。

如果一上来就催你“简单点”“快点说”,流程草草结束,那多半是走形式。但如果人家提前看了你的材料,问的问题都戳在案子的要害上,给你充分时间说清楚,这是真想审查的信号。

第二,看提问,是“挠痒痒”还是“动筋骨”。

如果只问些表面的、无关痛痒的事,或者老重复你材料里写过的东西,这是在应付。但如果他追问你证据里的矛盾、原审判决的硬伤、你申诉理由最核心的法律依据,那说明他听进去了,正在认真掂量。

第三,看程序,是“闭着眼盖章”还是“打开门评议”。

如果整个过程不让你和对方充分对质,不组织证据辩论,听证员也不怎么发言,那很可能结局早已内定。相反,如果流程规范,让你和对方有来有往地辩论,听证员也独立、尖锐地提问,最后还认真评议——那这个程序,就很有价值。

记住,你的应对方法永远一样:

不管他是不是走过场,你都要当成最后的机会来准备。证据扎实、逻辑清晰、紧扣法律。真的审查,你能说服他;假的过场,你的专业也能增加他敷衍你的成本。

程序可以“走”,但理不能“走”。你的每一分认真,都是在为自己争取那扇可能打开的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