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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匹好马,能换什么?在唐朝,答案是:一个活生生的女人。书生鲍某有个如花似玉的小妾

一匹好马,能换什么?在唐朝,答案是:一个活生生的女人。书生鲍某有个如花似玉的小妾,平日宠得跟眼珠子似的。直到有一天,他表弟弄来了一匹宝马,他当场移情别恋——眼神都直了。这不行啊,我得把那马换过来。但更绝的是,表弟还不乐意换。鲍某二话不说,摆酒、灌醉、设局,把表弟骗得晕头转向,这才完成了这场"以人换畜"的交易。

要理解这件事,得先搞清楚古代小妾的本质是什么。

古人有句话叫"娶妻纳妾"。就这四个字,命运全在里头了。

妻,是"娶"的——八抬大轿,三书六礼,你得过女方父母那一关,还得有媒人担保,敲锣打鼓把人迎进门。

妾,是"纳"的——说白了,花钱买。

妻走正门,妾走侧门。妻有名字,有族谱;妾只有契约,写在一张纸上。

更直接的是,东汉学者郑玄在给《礼记》做注解的时候说了这么一句话:"妾合买者,以其贱同于公物也。"

翻译过来就是:妾,是可以买卖的,因为她和公共财物一样低贱。

一旦被定性为"物件",后面发生的事就都说得通了。

第一层:妾是"社交货币"

上司送下属,朋友送朋友,送的不是情,是人。送金银太俗,送个妾才算有面子。收的人也心领神会。拿人家的妾,就欠人一份情。

这套逻辑搁今天听着荒谬,但在古代,是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殷代和西周时期的金文中,便可见到众多君主赏赐下属妾婢以及奴隶主之间互赠妾的记载。这些被赠送的妾,并非单纯作为劳动力使用,而是承载了更深层次的社交和政治意义。

换句话说,这事儿从三千多年前就开始了,一路传到唐宋,丝毫没有刹车的意思。

第二层:妾是"政治工具"

战国时期,燕太子丹为了完成刺秦计划,死命拉拢刺客荆轲。他不惜封荆轲为上卿,时常赠送车马美女,满足荆轲的一切需求。美妾成为了收买人心、巩固权力和实现政治目的的重要工具。

更出名的是吕不韦。他直接把自己的姬妾送给了异人——那个后来成为秦庄襄王的落魄质子。这一手"投资",最终换来了他日后权倾朝野的政治资本。

妾,在这里彻底变成了一枚棋子。

第三层:妾可以换马、换花、换一切

回到鲍书生的故事。唐代李玫《纂异记》里详细记载了这场"以妾换马"的闹剧。

在唐代,著名诗人张籍就曾用自己的爱妾柳叶,换回了一盆心爱的山茶花。

一盆花。

换了一个人。

而这还不是最荒唐的。男方可以通过买卖置办,也可与别人互换或者赠送而获得,所谓"妾通买卖"就是这个意思。若买卖成交,一般都要订立契约。

就像今天买一台手机,得开个收据一样。

男人缺钱时,妾还能拿去抵押。典妾、卖妾,这些词都是真的。妾被当成"活的财产",能换银两,也能换马。

有人可能要问:这些女人自己怎么想?

史书不在乎这个问题,答案也因此很难找到。

偶尔有一两笔侧漏:有小妾被要求去换马,当场"撞树自杀"。那是整个史书里,极少数留下名字的抗争。

但更多的人,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妾算不上家族的成员,甚至在很多家族中,妾的名字是无法出现在族谱里的,除非生育了子女。

生了孩子,孩子叫别人"娘"。死了之后,连墓志铭都是别人的名字。

夫爱之则留之,夫厌之则遣之。如果夫君去世,其命运就是被重新卖给下一家或者赶出门自谋生路。

清朝法律虽然白纸黑字规定"凡将妻妾受财典雇与人为妻妾者,杖八十",但典妻现象之所以绵延上千年,说明整个社会对此是有强烈需求的。

律法是律法,现实是现实。中间隔着一道巨大的鸿沟。

历史书里,妾制只是一个词条。

但在那个词条背后,是真实的女人,真实的一生。

她们被一纸契约定义,被一场交易转手,被一个时代遗忘。

唯一留下来的,是那些男人写的诗、记的账、和订的契约。

她们连愤怒的权利都不曾拥有。

【主要信源】
王绍玺,《小妾史》,上海文艺出版社,1995年
程郁,《清至民国蓄妾习俗之变迁》,上海师范大学学术著作
李玫,《纂异记》,唐代笔记小说(关于"以妾换马"原始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