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相太难看!"上海一对老夫妻为规避遗产税,把房产以151万名义卖给大孙子,实际一分房款都没收,还特意写下书面说明,约定日后卖房按老大40%、老二老三各30%分配。
谁知老人刚离世,大孙子直接换锁霸占房产,绝口不提分钱一事,兄弟二人无奈起诉维权,两次判决结果大不相同。
说起这对老夫妻当年为何要搞这么一出操作,还得从一场持续几十年的税收争论说起。2004年,财政部发布了一份遗产税草案征求意见稿,建议对500万元以上的遗产征收最高50%的税率,消息传开,社会反应不小。此后十来年,相关讨论从未停歇。
2013年前后,多份官方文件中先后提到"适时研究开征遗产税",坊间盛传这个税随时可能落地。上海房价本就不低,这对住在虹口区的老夫妻守着一套七十多平的房子,越想越觉得不踏实——万一遗产税真的出来了,孩子们继承房子时得缴多少钱?
然而有一个事实,两位老人大概始终没弄清楚:中国大陆从来没有正式开征过遗产税,哪怕到今天,这个税也从未真正落地。1940年代,国民政府确实颁布过《遗产税法》,最高税率高达50%,但随着1949年政权更迭,该税制在大陆即告废除,此后几十年始终停留在"研究讨论"阶段。
从未进入正式立法程序。那些年坊间流传的"即将开征",不过是政策讨论层面的声音。两位老人的顾虑,建立在一个根本不存在的税收威胁上,可这份误解,最终酿成了一场真实的家庭灾难。
带着这份误解,老夫妻在2014年6月做出了一个看似精明的安排:将虹口区这套房产以151万的名义价格过户给大孙子,手续齐全,程序合规,却一分钱房款都没收,老两口继续住在房子里,物业费水电费照旧自己付。
为了防止日后出乱子,二人还专门写了一份书面说明,白纸黑字写清楚——此次过户只是为了规避遗产税,并非真实买卖,将来房子出售,老大分40%,老二老三各得30%。三个儿子当场认可,一家人看起来心里都有数。
《增广贤文》里有一句老话说得透彻:"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这话用在家产纠纷上,往往应验得最快。
老夫妻在2018年至2023年间相继离世。老人们前脚入土,大孙子后脚就换了门锁,把两位叔父挡在门外,既不出面谈分配,也不回应书面说明的事。
老二老三拿着当年父母留下的那份白纸黑字找上门,本以为能坐下来按约定商量,大孙子却话说得很硬:房产2014年就已合法过户到自己名下,是祖父祖母无偿赠与,那份说明没有任何法律效力,房子就是自己的。
老二老三气归气,却也拿大孙子没什么办法,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当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按照遗产权益重新分配。
这里有个法律细节,是这场官司的核心。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第146条明确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用大白话解释,就是双方都清楚这笔买卖是假的,没有真实钱款往来,卖方也没有腾房搬走,这种合同从法律上就站不住脚。更关键的是,老夫妻当初留下的那份书面说明,亲笔写明过户的真实动机,等于主动替法院备好了认定"通谋虚伪意思表示"的核心证据。
一审法院审查事实后,认定该买卖合同属于典型的虚假意思表示,判决合同无效。大孙子当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给出了截然不同的结论……
两份判决书究竟写了什么,才让结果大相径庭?这背后牵扯的法律逻辑,远比这家人想象中复杂得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