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贵州贵阳的一名女子,早已经离婚多年,但突然被法院告知骂自己需要承担前夫在婚姻期间欠下的共同负债,原来当年前夫欠下75万负债,现在已经利滚利到,离婚的时候前夫几乎净身出户无力偿还,法院判定这是两人的共同债务。
离婚本是为了摆脱过去的纠葛,安安稳稳过自己的日子,可贵州贵阳的黎女士,却在离婚多年后,被一笔突如其来的百万欠款,拖进了无尽的麻烦里。
黎女士和前夫赵某离婚是在2020年,那时候两人闹得不算愉快,但在财产分割上,算是达成了一致。
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房子、车子还有存款,几乎全归了黎女士,赵某没要一分钱,相当于净身出户。
黎女士当时还觉得就算离了婚,自己手里有这些财产,后半辈子也能有个依靠,完全没多想,这背后可能藏着的隐患。
直到法院的传票送到手上,她才知道,前夫在没离婚的时候欠了一大笔钱,而现在,这笔钱需要她和前夫一起偿还。
这笔钱的由来,要追溯到2017年,那时候黎女士和赵某还没离婚,赵某一时头脑发热,跟一个叫张某的人合伙做投资,想着能赚一笔大钱,改善家里的生活。
可投资从来都不是稳赚不赔的买卖,尤其是他们做的工程项目,风险极大,最后不仅没赚到钱,反而亏得血本无归,按照当初签的投资协议,赵某就欠了张某75万本金,再加上后续的利息,慢慢滚成了超过一百万的欠款。
这件事,黎女士从头到尾都不知道,既没在投资协议上签过字,也没参与过任何相关的事情,直到被起诉,她才发发现自己竟然被前夫的一笔旧债给缠上了。
早在这之前,张某就已经起诉过赵某一次了。
第一次起诉的时候,张某只告了赵某一个人,法院也依法判了赵某还款,要求他在判决生效后三十天内,把张某的投资本金和利润都还上。
可等到真正要执行判决的时候,张某才发现,赵某名下空空如也,别说一百万,就连几万块钱都拿不出来,根本没有能力还债。
一番打听之下,张某才知道,赵某早就和黎女士离了婚,还把所有财产都转移给了黎女士,张某认为这就是故意转移财产,为了躲避债务,损害他这个债权人的利益。
气急之下,张某又提起了第二次诉讼,这一次,他直接把黎女士也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认定这笔欠款是黎女士和赵某的夫妻共同债务,让黎女士也一起承担还款责任。
这一次,法院的认定这笔百万欠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黎女士必须和前夫一起偿还。
黎女士得知这个结果后,心里又委屈又无奈,她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明明什么都不知道,也没花过这笔钱,凭什么要替前夫还这么一大笔债。
她甚至坦言,自己没什么文化,不懂那些复杂的法律条文,当初离婚的时候,只想着把财产攥在自己手里,根本没考虑过前夫有没有外债,更不知道这种财产分配,会让自己陷入这样的困境。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赵某当初的这笔投资,并不是他个人的行为,而是投到了他和黎女士共同的工程项目里,属于两人共同生产经营。
再加上两人离婚时,赵某无偿把所有财产都转给了黎女士,导致自己没有能力还债,确实有规避债务的嫌疑,所以才判黎女士一起承担。
很多夫妻离婚时都会约定“各自债务各自承担”,但这个约定只能约束夫妻两个人,对外面的债权人是没有任何效力的。
也就是说,哪怕黎女士和赵某当初约定好了,前夫的债务跟她没关系,只要这笔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张某照样能找黎女士讨债。
好在,黎女士也不是完全没有退路,律师说,要是她不服这个判决,可以在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只是再审的时候,必须拿出实打实的证据,证明这笔投资确实跟自己没关系,钱也没有用在两人的共同经营上。
黎女士的遭遇,给很多人都敲了警钟,离婚从来都不是逃避婚内债务的办法。
有不少人为了躲避婚内债务,通过离婚的方式转移财产,以为这样就能一了百了,可这种不诚信的行为,最后只会自食恶果。
2025年的相关司法解释也明确规定,夫妻一方想通过离婚转移财产、规避债务,这种行为是要承担相应后果的。
说到底,离婚能了断夫妻之间的感情,却断不了婚内的共同债务。
不管离婚时财产怎么分,只要这笔债务是婚内产生,并且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哪怕已经离婚多年,该承担的责任,一点都少不了。
信息来源:光明网2026年5月12日《女子离婚多年,被判共同偿还前夫超百万欠债,当事人:他欠钱我压根不知情;律师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