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黑龙江哈尔滨,一男子观看淫秽视频觉得不过瘾,为了更刺激,其便在网上同网友互换资源观看,他始终认为,只是小圈子私下分享,不牟利不售卖,不会有法律风险,算不上严重过错,完全低估了相关法律法规的界定标准。
经专业机构鉴定,他先后与16名网友互换各类视频487部,其中479部被认定为违规内容,数量已经超出法律规定的入罪标准。网络巡查民警通过后台记录锁定其账号,依法将他传唤调查。
很多人并不了解,相关法律并不以是否赚钱作为唯一判定依据。即便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数量达到规定标准,同样构成违法犯罪。网络也不存在所谓私密空间,所有聊天和文件传输都会留下痕迹,随时可以追溯核查。
最终男子因相关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一时的放纵和法律意识淡薄,给自己留下了终身案底,不仅影响个人工作与未来发展,也损害了自身声誉,给家庭也带来了负面影响。
这件事也提醒我们,网络言行同样受法律约束,不要心存侥幸。不要把低俗消遣当成小事,更不要盲目跟风互换传播。守住行为底线,增强法律意识,规范自身网络行为,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